潘 溪
(南京师范大学 法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7;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江苏 南京 210018)
摘 要: 民事诉讼中司法鉴定公信力的主要影响因素在于鉴定质量、鉴定意见采信率、重复鉴定、鉴定机构的公益性质、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社会评价、民事闹鉴行为等方面。所以,要提高和保障民事司法鉴定的公信力,应当加强司法鉴定立法与体制建设、完善民事司法鉴定的监督与救济、加强鉴定机构质量体系建设与内部管理、加强司法鉴定行业协会与诚信档案建设等多措并举,同时注意坚持“程序正义”和“科学正义”的理念,避免“以鉴代审”,并且合理处置“民事闹鉴”行为。
关键词: 民事诉讼;司法鉴定;公信力;鉴定质量;鉴定制度
中图分类号: DF72 文献标志码: A doi: 10.3969/j.issn.1671-2072.2019.05.001
文章编号: 1671-2072-(2019)05-0001-07
摘自《中国司法鉴定》2019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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