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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司法鉴定机构公有化回归之我见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2日 远丽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鉴定协会,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2)     摘 要: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
日期:2021/8/11       浏览次数:427

 

我国司法鉴定机构公有化回归之我见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2日

 

远丽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鉴定协会,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2)

 


摘 要: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机构,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目前我国司法鉴定机构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实施以来,社会上出现大量社会化私有鉴定机构,导致长期司法鉴定混乱现象,结合现状反思司法鉴定机构发展脉络中的经验教训是辩证的历史观的发展需要,司法鉴定是否应该回归纳入公有管理的范畴进行科学论证。我国司法鉴定行业在党的领导下,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实施公有化性质的设立,这是国家大法和现实政策的明确规定。对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鉴定行业做出较大政策调整,尽快着力引导司法鉴定机构向公有化发展倾斜,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成为司法鉴定机构回归公有化发展的趋势。通过对我国司法鉴定发展历程的分析,为我国司法鉴定回归公有制度提供可借鉴的意见。

 

关键词: 司法鉴定;乱象治理;公有制

中图分类号: DF8  文献标志码: B  doi: 10.3969/j.issn.1671-2072.2021.01.013

文章编号: 1671-2072-(2021)1-0083-03

摘自《中国司法鉴定》2021年第1期

全文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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