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 华
(中央财经大学 法学院,北京100081)
摘 要: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已实施15年之久,初步形成了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化,司法鉴定制度改革也步入深水区,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和机制上的制约,原存的“重复鉴定”“虚假鉴定”在实践中出现了变种和变异,对司法效率与司法公正产生了新的影响。这些新旧问题的解决不仅有赖于完善司法鉴定立法,提高司法鉴定的准入门槛,加强司法鉴定监管,还应在司法鉴定纳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下积极推进制度机制建设,强化司法鉴定公益属性并发挥其优势,不断促进司法鉴定行业管理与行政管理的科学结合及行政管理与诉讼管理的正确衔接。回顾其实施15年的历程,总结其经验,对进一步深化司法鉴定制度改革和提高司法鉴定的公信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司法鉴定;制度改革;改革回顾;经验省察;制度创新
中图分类号: DG794; DF8 文献标志码: A doi: 10.3969/j.issn.1671-2072.2020.05.004
文章编号: 1671-2072-(2020)5-0025-08
摘自《中国司法鉴定》2020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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