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 斌
(河北医科大学法医学院 河北省法医学实验室 河北省法医分子鉴定协同创新中心,河北 石家庄 050017)
摘 要:目前我国正由“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转型。司法治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鉴定管理制度是司法治理的重要一环,是社会治理不可或缺的一方面。目前我国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机制在统一行政管理、统一技术标准、准入退出机制及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通过对两大法系司法鉴定改革状况进行比较,提出尽快制定司法鉴定法、完善准入退出机制、加强公安法医队伍建设等改革建议,阐述了建立我国公益性法医局管理模式设想,认为司法鉴定管理的改革应当纠正过度市场化倾向, 从我国国情出发,以高校为依托,建设具有公益性质的法医局改革之路,该模式是从根本上解决目前司法鉴定领域存在问题的重要举措。
关键词: 社会治理;司法鉴定;法医局
中图分类号: DF794; DF8 文献标志码: A doi: 10.3969/j.issn.1671-2072.2020.05.001
文章编号: 1671-2072-(2020)5-0001-07
摘自《中国司法鉴定》2020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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