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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专家参与医疗损害 司法鉴定陈述会相关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07日 陈莉坚1,李丽增1,郭柏林2,宋健文1,3,谭晓辉1,王 斌1,肖 宁1,汪家文4,王慧君1,李冬日1 (1.南方医
日期:2021/8/11       浏览次数:392

 

临床专家参与医疗损害 司法鉴定陈述会相关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07日

 

陈莉坚1,李丽增1,郭柏林2,宋健文1,3,谭晓辉1,王 斌1,肖 宁1,汪家文4,王慧君1,李冬日1

 

 

(1.南方医科大学 法医学院,广东广州 510515; 2.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广州 510655;3.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广东广州 510520; 4.贵州医科大学法医鉴定中心,贵州贵阳 520003)

 

 

摘 要: 在目前医患关系紧张的医疗环境下,特别是《侵权责任法》出台以后,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证据要求有了空前的提高,同时也加大了鉴定人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在进行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过程中,法医学鉴定人尽可能详细了解诊疗过程,明确医患双方争议焦点,以及就所涉及到的临床专业问题咨询相关临床专家成为不可缺少的环节。本中心自开展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以来,一直采取临床专家参与医患双方意见陈述会的模式,对鉴定的顺利进行和保证鉴定意见的客观、科学起到了重要的支持作用。通过分析历年来本中心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相关资料,对临床专家参与下的医患双方意见陈述会的程序和意义,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临床专家;陈述会

中图分类号: DF795.4 文献标志码: B doi: 10.3969/j.issn.1671-2072.2019.05.013

文章编号: 1671-2072-(2019)05-0074-03

 

摘自《中国司法鉴定》2019年第5期

全文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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