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于2016年落马的安徽省副部级“老虎”陈树隆,曾因利用证券金融手段获取巨额非法利益,被媒体称为“股神”贪官。近日,在有关部门的主题教育素材中,陈树隆违规动用财政资金炒股的具体细节,又得到了进一步披露,仅这一项情节所涉及的金额,就达2.2亿余元人民币之多。
此前,据《安徽日报》报道,4月18日上午,安徽省领导集体赴省党风廉政教育馆开展主题警示教育。省委书记韩俊出席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清宪,省政协主席唐良智,省委副书记程丽华,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负责同志出席。
安徽省党风廉政教育馆是开展党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重要平台。展馆以“永远在路上”为主题,分为序厅、主展厅和尾厅。韩俊等首先来到序厅,认真观看专题片《永远在路上》,他深有感触地说,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要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关于这场活动,澎湃新闻注意到:当时,在安徽卫视“安徽新闻联播”节目的画面中,上述展览专门介绍了安徽省委原常委、常务副省长陈树隆案。展板标注,陈树隆“集政治攀附经济贪婪道德败坏于一身”,并称其“亦官亦商”“迷信大师”。
其中,在“亦官亦商”一节,上述展览展板提到,陈树隆任芜湖市市长时违规动用2.2亿财政资金炒股;任芜湖市委书记时利用内幕信息获利4400余万元;任省委常委时将收受的8000万元用于投资信托产品获利6亿元,将收受的7800余万元入股某公司,并利用职务便利帮助该公司上市。
在落马之前,陈树隆既担任过多家国企的领导,也担任过多地的行政主官。其间,他在多个与财政金融工作密切相关的岗位上待过。
资料显示:1998年1月至2000年12月,陈树隆任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省国债服务中心主任、省财政证券公司总经理;2000年12月,陈树隆任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01年3月至2002年9月,陈树隆任国元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正厅级)。2002年,他离开国企系统,初次担任地级市领导,任合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03年,他从合肥调任芜湖,先后任芜湖市副市长、代市长、市长、市委书记,并于2011年任安徽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2012年,他升任副省长,2016年又任常务副省长。但就在他出任常务副省长的同一年年底,他被免去安徽省委常委一职,随即落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