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 医 学 文 证 审 查 论 证 意 见 书
京法[2013]临文审字第040号
一、基本情况
委 托 人:浙江XX律师事务所
委托事项:就送检材料分析,能否确证受害人阴道内、内裤裆部检出的犯罪嫌疑人Y-STR基因型必然系由犯罪嫌疑人阴茎插入并射精所致。
受理日期:2013年7月7日
鉴定日期:2013年7月7日~7月15日
受理材料:1、Q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DNA鉴定书( 公物鉴<DNA>字[2012]1384-1号)复印件1份;2、Q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DNA鉴定书(杭公物鉴<DNA>字[2012]1384号)复印件1份;3、陈述意见复印件1份。
受 害 人:R,女,身份证号码:XX。
犯罪嫌疑人:TT,男,身份证号码:XX。
二、检案摘要
(一)案情摘要
据送检材料载:2012年9月3日,在Q市上城区大学苑1幢6单元402室发生一起“强奸案”,受害人为R。现委托人为明确受害人阴道内、内裤裆部检出的犯罪嫌疑人Y-STR基因型是否必然系由犯罪嫌疑人阴茎插入并射精所致,故委托我处对其予以法医学论证。
(二)文证摘抄
1、2013年2月27日Q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DNA鉴定书( 公物鉴<DNA>字[2012]1384号)摘:
鉴定意见:(1)所送检的卫生巾上可疑斑迹检出人血,支持为受害人R所留。卫生巾上可疑斑迹人精斑检验呈阴性反应,未检出DNA信息。
(2)所送检的受害人R阴道内拭纸人精斑检验呈阴性反应,检出的DNA经15个STR分型支持为受害人R所留。
(3)所送检的受害人信息R阴道外拭纸人精斑检验呈阴性反应。
(4)所送检的受害人R内裤裆部可疑斑迹检出人精斑,未检出DNA信息。
2、2013年4月18日Q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DNA鉴定书(杭公物鉴<DNA>字[2012]1384-1号)摘:
(1)在所送检的受害人R阴道内拭纸、受害人R内裤裆部可疑斑迹上检出男性Y染色体成分,不排除来自犯罪嫌疑人TT或犯罪嫌疑人TT同一父系个体。
(2)所送检的受害人R内裤腹部1号、2号、3号可疑斑迹人精斑检验均呈阴性反应,合并检验见出男性Y染色体成分,不排除来自犯罪嫌疑人TT或犯罪嫌疑人TT同一父系个体。
(3)所送检的卫生巾上可疑斑迹、受害人R阴道外拭纸均未检出Y染色体STR信息。
(4)所送检的受害人R内裤腹部4号、5号斑迹均未检出精子。
三、检验过程
(一)检验方法
(1)参照《司法鉴定技术规范-亲权鉴定技术规范》(SF/Z JD0105001-2010)(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发)、公安部《法庭科学DNA实验室检验规范》(GA/T383-2002)、公安部《法庭科学DNA实验室规范》(GA/T382-2002)、公安部《法庭科学人类荧光标记STR复合扩增检测试剂质量基本要求》(GA815-2009)对被送检文证材料进行审查、论证。
(2)本案特邀请原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某权威法医物证专家参与研讨、会诊。
四、分析说明
根据送检资料,结合案情及专家意见,现分析如下:
检验所见概要及论证
1、卫生巾上的可疑斑迹及受害人阴道内、外拭纸未检出精斑。
2、受害人内裤裆部可疑斑迹检出精斑;
3、受害人和嫌疑人的口腔拭纸均检出各自的DNA基因型;
4、卫生巾斑迹、阴道内拭纸均检出受害人的STR基因型。
5、阴道外部拭纸和内裤斑迹未检出STR基因型。
6、第二次检验嫌疑人口腔试纸及受害人阴道内拭纸、内裤裆部斑迹中的Y-STR,结果示阴道内拭纸裤裆部两处斑迹及嫌疑人口腔拭纸均检出相同的Y-STR基因型。表明嫌疑人应在TT的同一父系个体中。
7、本例中仅在内裤裆部检出人前列腺特异抗原(PSA)阳性,亦未检出精子,不能检出其DNA基因型;在阴道内和内裤斑迹中检出Y-STR,表明有男性遗传物质。
就目前检验结果分析,尚不能确证受害人阴道内、内裤裆部检出的犯罪嫌疑人Y-STR基因型必然系由犯罪嫌疑人阴茎插入并射精的所致,理由为:
(1)Y-STR检测只能锁定嫌疑家系,并不能锁定犯罪嫌疑人,排查和认定嫌疑人时一定要结合ABO血型、ITO法和STR检测法。人类Y-STR是指存在于Y染色体特异区上的短串联重复序列,为男性所特有。对正常女性DNA进行Y-STR分型, 结果为阴性;Y-STR呈单倍型连锁遗传及父系遗传等特征,只能由父亲传给儿子;和线粒体DNA(mtDNA)一样,Y-STR基因分型结果不具有唯一性,其法医学应用价值在于排除,而不能认定。
(2)虽从受害人阴道内检出犯罪嫌疑人的Y-STR分型,但尚不能确证系由该嫌疑人阴茎插入后或插入后射精所形成。因为,Y-STR基因的相同分型几乎可来自嫌疑人身体任何部位的组织而非必然来自阴茎。而犯罪嫌疑人的组织细胞又可通过多种渠道进入受害者体内如阴道内、内裤裆部等,如犯罪嫌疑人用手抠、摸受害人阴道,触碰内裤裆部;犯罪嫌疑人和(或)受害人使用残留有犯罪嫌疑人的表皮组织或微量血迹等器具接触阴道和内裤裆部;受害人用残留有犯罪嫌疑人的脱落细胞(如握手、拥抱等接触)的手自慰等;犯罪嫌疑人通过用嘴接触其阴道或内裤裆部等均可能在此类接触性检材中检出犯罪嫌疑人的Y-STR基因型。
(3)侦查机关应用Y-STR检验报告作为定案依据时应特别注意Y-STR基因座因存在变异、特殊分型而对其证明力的削弱作用。①Y染色体除拟常染色体区域外,在减数分裂时一般不与其他染色体发生重组;单个个体的样本在每个Y-STR基因座通常只能检见一条谱带,但实践检案中,并非所有基因座的扩增片段均符合此种规律,可因减数分裂过程中,部分同源染色体重组互换,导致在一个Y-STR基因座位上出现两个扩增片段而检见多条谱带,对此,可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提示检材系混合斑及男性人数的意义。②Kayser曾报道,在4999例已通过分析证实亲子关系的父子中,发现父子间存在1个Y-STR分型突变,有2对父子存在2个Y-STR的变异,突变率在2.0‰;Wjeero也报道119例父子2023个基因传递中,观察到8个突变。因此,Y-STR在家系遗传中也可能变异,在应用此法于嫌疑家系的溯源中应引起重视。③由于Y-STR在不同人群之间的分布的极大的差异性, 构成了其较高的多态性, 这些多态性可能代表某一种族或人群的特征。Zhu在96例中国蒙古族人群中复合扩增了11个Y- STRs, 并与Y-STR单倍型参考数据库比较, 认为其单倍型与蒙古族及斯特拉斯堡频率最高的单倍型是一致的,他们都属于欧亚大陆人群。Shen等在中国陕西省105 例男性汉族个体中复合扩增了7个新的Y-STRs位点,并将DYS438、DYS439 等位基因型与朝鲜、日本及南部中国汉族人进行对比,认为其与邻国人群数据没有明显的差异, 与不同地区的中国汉族人有相同的等位基因分类。
(4)接触性检材DNA含量一般为微量,在提取的时候要注意污染问题,一定要和常量物证和人员(如接触犯罪嫌疑人)样本分开提取。并同时设置阴性、阳性对照来监测实验数据的可靠程度。
五、论证意见
就目前检验结果分析,尚不能确证受害人阴道内、内裤裆部检出的犯罪嫌疑人Y-STR基因型必然系由犯罪嫌疑人阴茎插入并射精的所致。
论证人: 李生兴 法医学硕士
王 鹏 法医学博士
刘洪田 副主任医师
北京京城明鉴医学
二○一三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1、部分参考文献;2、说明
1、部分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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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论证意见仅针对送检材料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