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联系我们    

全国统一电话:010-56159040
                         010-52403348

在线客服
首页
中心简介 业务类别 咨询形式 法律法规 新闻公告 专家风采 经典案例 招贤纳士 资费标准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工作流程 理论研究 在线答疑 资源共享
新闻公告
院内公告
时事要闻
司法鉴定新闻
各省鉴定机构名录
司法案例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治
伤害案件
司法鉴定新闻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公告 > 司法鉴定新闻
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关于开展2013年度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8/23       浏览次数:764

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关于开展2013年度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3-08-21 13:59

                                                                      京司鉴协通[2013]19

各司法鉴定机构: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3年度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司法局工作部署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将继续开展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申报工作。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的申报范围、申报条件、评审办法、经费使用及后续管理等工作按照《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实施办法(试行)》(见附件)执行。为做好本行业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申报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集体项目应围绕本行业、本单位人才工作的重点和主线,有助于解决制约人才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

2要严格按照《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真正把学风端正、发展潜力大、确需资助支持的优秀人才推荐上来。

3申请单位应对项目实施有必要的资金匹配,并能带动各方面加大人才培养的投入。

4已获资助且尚未结题的人员不能参加申报。

二、报送材料

)新申请个人项目提交的材料

《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请表》3/要求通过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申报系统填写、打印。

申报个人除按照《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实施办法(试行)》中的要求提供外,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申请人学位、学历证明复印件;

已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页及文章首页复印件;

已出版的专著封面、内容简介、目录、版权页复印件;

已获专利证书复印件。

附件材料,需用A4纸复印一套并装订成册一并提交。

)新申请集体项目提交的材料

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F类申请表”3要求通过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申报系统填写、打印,项目实施管理方案3份。

)往年个人项目获资助项目需准备的材料

1个人项目正在执行的提交《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个人项目进展情况调查表》1/人;

2项目应于2012年完成、未办理结题的个人资助项目,提交《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结题情况调查表》1/人。

3项目已结题的受资助个人近三年的成长情况

三、申报材料操作要求

各单位分别将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通过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申报系统生成数据报送(arj格式)。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申报系统软件可从互联网北京组工网站(www.bjdj.gov.cn)下载基层版填写。

四、报送时间

9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付一鸣   电话:58575594

电子邮件:bjsfjd@vip.163.com

技术联系方式:61137688—0(北大软件)

安全联盟站长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