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司法鉴定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司法鉴定机构:
司法鉴定统计工作是司法鉴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全面、准确掌握司法鉴定业务情况和行业发展情况的重要手段。为全面掌握全市司法鉴定工作情况,进一步加强本市司法鉴定统计工作,近期,我们对鉴定业务统计项目及要求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截至2013年6月30日前,已经市司法局审核登记、管理的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
二、统计内容和要求
统计内容为:截至2013年6月30日前的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情况。请各司法鉴定机构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仔细核对机构及人员相关情况信息,认真、严格把关,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按时完成填报工作。今后此项工作将每年分半年、全年定期开展。
三、报送形式
统计表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送,纸质版需加盖鉴定机构公章,并由填表人和机构负责人签名;电子版以word文档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shsfjd_1998@163.com,邮件标题为“xxx(鉴定机构名称)统计报表”(尚未定稿的请勿发送电子版)。
报送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23日。如遇问题,请与市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处联系。联系人:陈玉敏,联系电话:24029843。地址:吴兴路225号2119室,邮编:200030。
本通知电子版可在上海司法鉴定网首页(www.sfjd.sh.cn)“通知公告”栏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 1.填表说明;
2.司法鉴定机构情况统计表;
3.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情况统计表;
4.司法鉴定人情况统计表。
上海市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处
上海市司法鉴定协会
2013年8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