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鉴定机构:
日前,协会下发《关于开展司法鉴定人、鉴定人助理集中考核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司法鉴定人、鉴定人助理集中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为做好集中考核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一批考试时间:
8月28日(星期三)下午 2:30—4:00
二、考试地点:
中央财经大学 学院南路校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主教学楼 303、306、308教室。
具体考场及考试人员名单、考号、座位安排详见附件。
三、考试纪律:
(一)考生必须凭本人身份证、会员证在开考前20分钟到所在考场签到后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身份证、会员证放在课桌左上角,服从监考老师指挥,接受监考人员查对。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
(二)考生除携带书写工具(黑色或蓝色签字笔)外,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有关的资料进入考场(已经带入的请将其放在考场前面的非考核区域),所有通讯工具必须关闭。考核正式开始后,如在现场发现携带有关资料、或者通讯工具未关闭,一律按作弊处理,试卷作废。
(三)考试期间考生须保持考场安静,不许交头接耳,不准吸烟。考生不论因何原因离开考场均不得再进入考场。
(四)考生在答题前将本人姓名等信息写在试卷规定位置,答题一律用蓝色、黑色水笔或圆珠笔,其他颜色笔答题无效。
(五)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严禁偷看他人试题或交换试卷。对违犯考场纪律者,监考人员有权作出警告以至取消其考核资格的决定。
(六)开考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考生需交卷时,把试卷翻放在本人桌面上,然后安静、迅速离开考场。考试结束前10分钟不得再提前交卷。
(七)考试为90分钟,答题时间到,所有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按顺序整理好放在本人桌面上,待监考人员收齐并清点完毕之后,考生才能统一离开考场。
(八)与考试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附件:第一批考试人员名单 下载点击此处
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
2013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