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些中介机构或个人打着各种名义向司法鉴定机构承诺包办通过认证认可或借此举办各类培训,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及省司法鉴定协会郑重声明:我们将严格按照司法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国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2]114号)和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转发司法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国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工作的通知》(粤司[2013]28号)的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省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司法鉴定机构的认证认可工作及省厅举办的各类培训,均以广东省司法厅门户网站-司法鉴定子站及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的信息为准。
如有疑问,也可直接拨打020-86351075进行确认。
广东省司法鉴定协会
广东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
2013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