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人的执业活动,提高执业能力,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教育培训规定》、《上海市司法鉴定协会教育培训规定》,上海市司法鉴定协会拟对本市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人开展继续教育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3年11月19日(周二)下午13:30
(签到时间:12:45—13:25)
二、培训地点
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华东政法大学)交谊楼2楼报告厅(基石厅)
三、培训内容
工程造价鉴定典型案例解析
四、主讲人
张正勤(上海东方环发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客座教授)
五、参加人员
上海市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执业人员
六、费用缴纳
1.协会个人会员无需交纳培训费用;
2.非协会会员单位需交纳培训费50元/人。
七、注意事项
1. 请各机构于2013年11月12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协会秘书处。联系人:周月华。联系电话:64374182、18049730356。传真:64373439。电子邮箱:shsfjdxh@126.com
2.请各机构根据参加培训人员情况,于2013年11月12日前将培训费转入协会账户(非会员单位及协会账号见附件)。
3.协会会员必须携带《会员证》,非协会会员请携带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4.本次培训情况将纳入2013年度司法鉴定人执业考评。
5.周边交通:921路公交,地铁2号线、3号线、4号线等。
6.停车请自行解决,华政校区停车位有限。
上海市司法鉴定协会秘书处
2013年10月31日
附件:
一、非上海市司法鉴定协会会员单位(2家):
1. 上海四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2. 上海华融投资咨询中心
二、协会账户:
帐 户 名:上海市司法鉴定协会
帐 号:31611703001387207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黄河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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