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电话:010-56159040 010-52403348
根据市司法局统一安排,自即日起,市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处暂迁至本市漕宝路86号10楼(市司法鉴定协会、市司法鉴定中心)临时办公,邮编:200235,联系电话:64743909(处长室)、64742718(投诉处理、统计工作)、64743201(行政许可申请、名册编制、鉴定机构认证认可工作)。
特此通知。
市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处
201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