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例酒瓶所致的眼部损伤
魏振军
(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公安局刑事技术大队,黑龙江绥芬河157300)
【关键词】法医临床学;酒瓶;眼部损伤
【中图分类号】DF795.4【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1- 5728(2012)0S-00
本文以绥芬河市公安局2006-2010年34例酒瓶致眼部损伤伤情鉴定进行统计分析,现报告如下。
1 材料与方法
1.1 材料
收集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公安局2006-2010年34例酒瓶致眼部损伤伤情鉴定的资料,详细分析其损伤原因,致伤方式及损伤程度。
1.2 方法
对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并就损伤人员的性别、年龄、案情的高发时间、损伤程度、损伤部位、预后、鉴定注意事项以及预防等多方面加以探讨。
2 结果及分析
2.1 眼部损伤伤者的性别、年龄分布
2006-2010年因酒瓶致眼损伤伤情鉴定资料34例。男性29例,女性5例。年龄最小为18,年龄最大55岁。其中11~19岁4例,20~29岁3例,30~39岁18例,40~49岁7例,50~59岁2例,其中以30~39岁最多,共18例(占52.9%),本次统计中未见10岁以下以及60岁以上的伤者。
2.2 案发地点及职业分布比例
案发地点以休闲娱乐场所多见,歌舞厅17例,酒吧7例,饭店4例,其它地点6例,;被鉴定人以工人和自由职业者多见,工人16例,自由职业者10例,农民6例,学生2例。
2.3 损伤程度以及损伤类型
在34例酒瓶致眼部损伤的伤情鉴定案例中,轻微伤8例,轻伤20例,重伤6例。
眼部损伤的类型包括眼部钝挫伤和穿通伤,眼钝挫伤又包括单纯钝挫伤和钝挫破裂伤,损伤以单纯钝挫伤为主,共29例(占85.3%),其次为钝挫破裂伤,共4例,占11.8%,穿通伤仅1例,占2.9%。
在34例酒瓶所致的眼部损伤中,伴有眶骨骨折共13例(占38.2%),而眶骨骨折中以眶内侧壁骨折最多,眶内壁中又以左侧骨折多见,共8例(占61.5%),右侧骨折5例(占38.5%)。本次统计案例中未见双侧骨折以及眶外侧壁损伤。
2.4 眼损伤中头面部其它部位的损伤
由于酒后暴力事件酒瓶作为致伤工具较常见,而酒瓶击打颌面部等外表皮肤和软组织较薄的部位有可能导致皮肤裂开形成挫裂创。故形成的损伤以颌面部皮肤的软组织挫(裂)伤多见,(占34.6%)。损伤时由于鼻部与眼部的毗邻关系,且外鼻突出于颌面部中央,加之特殊的生理结构,故眼部损伤时鼻损伤仅次于软组织挫裂伤(占24.4%),居第二位,统计方法为损伤部位以单个部位多见,有两处以上的损伤部位的分别累计计算(表1)。
表1 眼损伤中颌面部其它部位的损伤
损伤部位
|
|
颅骨
骨折
|
头面部软组
织挫裂伤
|
鼻骨骨折及
鼻中隔偏曲
|
鼻窦
损伤
|
牙齿
损伤
|
耳部
损伤
|
例数
|
4
|
17
|
12
|
6
|
4
|
6
|
比例/%
|
8.1
|
34.6
|
24.4
|
12.2
|
8.1
|
2.2
|
2.5 眼损伤后的后遗症
伤情鉴定中酒瓶致眼睛损伤的伤情比较严重,眼损伤的后遗症主要有:视力下降、眼睑闭合不全、溢泪、斜视、复视、眼球运动受限等,这些损伤可伴随不同程度的视力障碍及容貌毁损。
3 讨 论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喝酒已成为目前人们社会交流以及休闲娱乐的重要方式,而酒后人情绪易激动、判断力控制不佳、易与人发生冲突,这种环境中酒瓶恰好是较易获得的致伤工具,因此酒后暴力事件酒瓶作为致伤工具较常见。眼是人体的暴露器官,极易受外伤,并且眼部组织结构精细而脆弱,受到暴力损伤时容易发生多个部位的联合损伤,因此酒后暴力事件中眼损伤又居于重要位置。歌舞厅、酒吧是目前人们业余休闲重要场所,而中年男性,特别是工薪阶层,收入较少,所受社会、家庭压力较大,较易冲动,酒作为兴奋剂,使人对外界刺激敏感,因此酒后暴力事件中以男性居多,且多为30~49岁得中年男性。
酒瓶多数由玻璃制作,完整的啤酒瓶可以作为钝器对人体形成钝性挫伤,而破碎的酒瓶又可作为锐器对人体形成挫裂创,特别是当酒瓶在遇到较强的外力碰撞下,可发生爆裂从而形成多个碎片,若不慎进入眼睛,很容易引起眼球裂伤以及穿通伤,严重者可致盲。由于人体软组织特质,酒瓶多数又是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制定的,因此酒瓶打击到人体特别是眼部时,多形成单纯钝挫伤,本次统计中共发生29例。眼部钝挫破裂伤多为碎裂的酒瓶所致,本次统计中眼球钝挫破裂伤共4例,穿通伤1例,皆系破碎酒瓶所致,本次案例分析中有1例眼内有玻璃碎屑引起晶状体混浊,构成轻伤,2例角膜裂伤,瞳孔、虹膜、晶状体以及玻璃体全部混浊不可见且结构不清,导致眼球摘除,盲目形成重伤。
由于眼位于颌面部明显部位,所以在暴力发生时极易受到损伤;而眼部位置较高且内陷,故而酒瓶所致眼部的损伤大多为轻伤。眼部组织复杂且精细,故损伤部位可以见到有眼球外损伤、眼睑损伤及结膜下出血、角巩膜损伤、晶状体混浊及脱位、玻璃体积血致机化条索、眶骨骨折、球内异物、视网膜脱离、视网膜及视神经联合损伤、多部位联合伤等。本次统计案例较少,案例中未见泪器损伤、房角劈裂伤、虹膜损伤以及眼肌的损伤。由于眼位于颌面部的上部,故眼部受伤时,颌面部多处均易受累,其中面部软组织损伤最多;其次为鼻损伤,眼与鼻有着特殊的毗邻关系,而外鼻突出于颌面部中央,所以易受累及,加之鼻部上部窄而厚较坚固,下部宽而厚又缺乏支撑,这些生理特征都决定了鼻部易受到损伤。
在受伤眼别方面,左眼受伤19例,右眼受伤15例,左眼受伤几率在暴力伤害案件中所占比例较大,这与致伤人多为右利手者关系密切,在眼部具体的损伤中以眶骨骨折最为常见,这是由于眶底和眶内侧壁非常薄,当酒瓶打击眼球时,眶内压力骤增,间接作用于眶壁而发生骨折,内壁的骨折中可以见到左侧、右侧以及左右两侧的骨折,而在这三类骨折中绝大多数为左侧骨折。
伤情鉴定一般在暴力发生3个月后可进行,眼损伤后视力恢复的程度是确定损伤程度或伤残评定等级的重要依据。伤后可见伤者有视力下降、眼睑闭合不全、溢泪、斜视、复视、眼球运动受限等的后遗症,这些后遗症,有的是暂时性视力障碍,有的则是渐进性视力障碍;部分是永久性不可逆的损伤,部分是可以恢复的,而愈后恢复的速度与受伤轻重、个体差异以及所处的环境等因素密切相关。酒瓶致眼外伤鉴定时,对酒瓶致伤性质及原有眼部情况的了解、判断至关重要,有一部分是在原有视力障碍(如高度近视、视网膜病变)基础上又受伤,因此,要认真了解伤前视力情况,有无影响视力的眼病及全身性疾病。注意将眼部的伤情与伤者原有眼部疾病却别开来,特别要注意区别跟外伤是视力减退的直接原因,或仅为诱发因素。评定时要注意结合外力的性质、大小、方向、原有眼病情况作出综合分析,以对本次外伤的责任做出准确的评定。
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休闲娱乐场所的增加,更需要我们善待生命。由于文化层次差异大,受健康教育迥然不同。因此,应针对各种情况做好下列预防措施,避免酒后失言,引起双方冲突,以酒瓶致眼外伤的发生率和致盲率。
对于眼外伤的预防以及治疗,首先应普及眼外伤防治知识,提高对眼外伤危害性的认识;其次,无论是何种方式所致眼外伤,在受伤后都应立即去医院诊治,尽快获得治疗,以减少眼部并发症以及后遗症。
参考文献
- 张龄洁. 眼啤酒瓶爆炸伤40例分析[J]. 眼外伤职业眼病杂志,1991,13:192.
- 林映竑,刘明玉,罗添均. 眼外伤诱因分析[J]. 眼外伤职业眼病杂志,1994,21(5):493.
- 缪延浩. 啤酒瓶爆炸致眼外伤的防治[J]. 眼外伤职业眼病杂志,2003,25(2):134.
- 夏文涛,彭能泉. 眼损伤程度法医学重新鉴定85例分析[J]. 法医学杂志,2004,20(4):221-222.
- 宋秀丽,刘彦军. 89例眼损伤与致伤原因的分析[J]. 实用医技杂志,2005,12(3):807-808.
- 王克长,李娟,邓艺. 眼外伤986例调查分析[J]. 眼外伤职业眼病杂志,2003,25(9):6312-6321.
【作者简介】魏振军,男,主检法医师,主要从事临床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法医损伤病理检案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