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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公开征求 《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等8项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05-30 国卫办法制函〔2016〕538号
日期:2016/6/8       浏览次数:535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公开征求

《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等8项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05-30 

国卫办法制函〔2016〕538号

 

各有关单位: 
我委组织起草了《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等8项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一、强制性国家标准 
(一)《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 
(二)《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第1部分:总则》; 
(三)《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第2部分:住宿场所》; 
(四)《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第3部分:人工游泳场所》; 
(五)《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第4部分:沐浴场所》; 
(六)《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第5部分:美容美发场所》; 
(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 
二、推荐性国家标准 
《公共场所卫生学评价规范》。 
上述标准征求意见稿可从我委网站(http://www.nhfpc.gov.cn)下载。请于2016年6月30日前将意见反馈表(附件2)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委法制司。 
传真:010-62030514 
电子邮箱:fzszhcgk@163.com 

附件:1.《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等8项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及解读.zip

     2. 征求意见反馈表.docx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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