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委 托 人:××公安局
委托鉴定事项:损伤程度
受理日期:2016年5月13日
鉴定材料:1、××公安局鉴定聘请书丰公(万)行聘字[2016]第0140号原件1份;2、2016年4月1日、5月10日北京××医院眼科病历(门诊号:201604010031)、诊断证明书复印件各1份;3、2016年4月1日××中医院疾病诊断书复印件1份;4、××派出所询问笔录复印件2份;5、河北省××公安局办案民警毕某、吕某警官证复印件各1份;6、刘某、高某、刘某某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7、2016年5月16日补充医学影像学片1张;8、2016年6月27日补充2016年4月1日××中医院门诊病历复印件1份;9、2016年7月11日补充2016年6月21日北京××医院治疗单、检查单复印件各1份。
鉴定日期:2016年5月13日~7月11日
在场人员:刘某某(被鉴定人之子)、毕某(办案民警)等。
被鉴定人:刘某,男,满族,公民身份号码:××,住址:××。
二、检案摘要
(一)案情简介
据送检材料载,2016年3月27日被鉴定人刘某被他人打伤左眼等。现××公安局委托我所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对刘某伤情程度进行鉴定。
(二)病历摘抄
1、2016年4月1日××中医院门诊病历摘:
主诉:主因左眼被拳头击伤后,内眦部有一约3㎝长皮肤裂伤。
体格检查:…发现左下泪小管断裂,…,找到断端后吻合管不能植入,进行多次植入失败后包扎创口急转上一级医院手术治疗。
诊断:左眼下睑皮肤裂伤,左眼下泪小管断裂。
2、2016年4月1日北京××医院眼科病历(门诊号:201604010031)、诊断证明书摘:
主诉:左眼被拳头击伤后流血、流泪5天。
手术记录:2016年4月1日局麻下行“左眼伤口清创复杂泪小管断裂一期吻合+泪点成型+泪管疏通+双泪小管置入式人工泪管置入术+眼睑缺损修复术”。
诊断:左眼下泪小管断裂、下睑皮肤裂伤。
3、2016年5月10日北京××医院眼科病历摘:
主诉:左下泪小管吻合术后1月+。
诊断:左眼上下泪小管稍狭窄。
4、2016年5月13日河北省××医院眼眶CT报告单摘:左侧眼眶内侧壁骨折。
5、2016年6月21日北京××医院检查单摘:检查项目:冲洗泪道。
三、检验过程
(一)检查方法
按照《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 JD0103003-2011)、《视觉功能障碍法医鉴定指南》(SF/Z JD0103004-2011)、《法庭科学人体损伤检验照相规范》(GA/T1197-2014)之规定对被鉴定人刘某进行法医临床学查体、照相,并按照《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SF/Z JD0103006-2014)的检验方法对送检影像片进行法医临床影像学审核、检验。
(二)体格检查
被鉴定人刘某步入检查室,神清语利,对答切题,查体合作。自述:左眼偶有流泪,疼痛不适,视物不清,左眼变小。查体见:左睑裂较右侧略小。左眼视力正常,未见明显复视、斜视,双眼球各方运动可,眼位正。左下眼睑可见浅表性瘢痕,左右内眦角基本对称,左眼未见异常分泌物,凝视后可见轻度溢泪症状。余未见著变。
(三) 阅片所见
2016年5月13日刘某(河北省××医院)眼眶CT片(片号:2043286)示:左侧眼眶内侧壁(筛骨纸板)骨质连续性中断,内直肌肿胀不明显。
四、分析说明
根据现有材料,结合目前检验所见,分析如下:
泪小管直径0.5~0.8mm,属于泪道系统中泪液排除部分,大部分泪液经下泪小管流入泪道,下泪小管断裂尤其是复杂下泪小管断裂伴下睑裂伤、泪小点损伤若不及时行吻合术可致终身溢泪,即便行吻合+置管术后,常可因泪小管内粘膜受损瘢痕形成致泪小管狭窄而致流泪的后遗症状。
被鉴定人刘某于2016年3月27日因被他人殴打致左泪小管断裂,CT显示左眶内侧壁骨折等,经临床行泪小管吻合术等对症、支持治疗。目前检见,被鉴定人左眼仍存在溢泪(医院泪道冲洗及法医查体)症状,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5.2.4k)条,并比照5.2.3i、5.2.4f、5.2.4o)及附录A.4、附则6.2)条之规定,综合评定为轻伤二级。
五、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刘某被他人殴打致左泪小管断裂、左眶内侧壁骨折等综合评定为轻伤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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