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委托 人:胡某
委托鉴定事项:伤残等级
受理日期:2016年6月23日
鉴定材料:1、司法鉴定委托书原件1份;2、2015年8月5日~2016年6月22日××市××区医院(门诊号:1795295)门诊病历复印件1份;3、胡某、王某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4、医学影像学片16张;5、××市公安局××分局鉴定意见通知书复印件1份。
鉴定日期:2016年6月23日~7月20日
在场人员:王某(被鉴定人妻子)
被鉴定人:胡某,男,汉族,公民身份号码:××,住址:××。
二、检案摘要
(一)案情简介
据送检材料载,2015年8月5日被鉴定人胡某被他人殴打致伤。现胡某委托我所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标准(2011年修订稿)》(京司鉴协发[2011]5号)对其损伤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二)病历摘抄
1、2015年8月5日~2016年6月22日××市××区医院(门诊号:1795295)门诊病历摘:
2015年8月5日:
病史:1小时前被抓伤左脸,打伤胸部右拇指,疼痛。
体格检查:左颜面部可见散在皮挫伤。胸部左侧局部压痛阳性。
辅助检查:胸部平扫CT(影像号:1508051215)检查报告单摘:左3、4前肋内侧皮质轻微凹陷。
诊断及建议:多发软组织损伤,皮肤挫伤。
2015年8月18日:
病史:外伤复查,仍感胸部疼痛。
体格检查:胸部左侧局部压痛阳性。
辅助检查:胸部平扫CT(影像号:1508181293)检查报告单摘:左侧第3、4肋骨折。
诊断及建议:左侧3、4肋骨骨折。
2015年9月14日:
主诉:被人打伤右手痛40天。
辅助检查:右手平扫+三维CT(影像号:1509141210)检查报告单摘:右手平扫骨质未见明确骨折。
胸部平扫CT(影像号:1509141122)检查报告单摘:左侧第3~6、右侧第6肋骨骨折骨痂形成。
诊断及建议:左3~6肋骨骨折、右第6肋骨骨折骨痂形成,休息二周。2016年6月22日:
病史:胸部疼痛就诊。肋骨骨折。
辅助检查:胸部平扫+三维CT(影像号:1606221290)检查报告单摘:左侧第3~6、右侧第6肋骨陈旧性骨折。
诊断及建议:肋骨骨折,胸痛。
2、××市公安局××分局鉴定意见通知书京公平(金)鉴通字[2015]000009号摘:鉴定意见是胡某所受损伤属轻伤二级。
三、检验过程
(一)检查方法
按照《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 JD0103003-2011)、《法庭科学人体损伤检验照相规范》(GA/T1197-2014)之规定对被鉴定人胡某进行法医临床学查体、照相,并按照《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SF/Z JD0103006-2014)的检验方法对送检影像片进行法医临床影像学审核、检验。
(二)体格检查
被鉴定人胡某步入检查室,神清语利,对答切题,查体合作。自述:左侧胸部疼痛。查体见:胸廓对称,呼吸运动平稳。左侧3~6前肋区域压痛(±),余未见著变。腹平软。四肢肌力5级,肌张力正常。生理反射存在,病理症未引出。
(三) 阅片所见
1、2015年8月18日(××市××区医院)胡某胸部平扫CT片(片号:1508181293)示:左侧第3、4肋骨折,骨折断端毛糙。
2、2015年9月14日(××市××区医院)胡某胸部平扫CT片(片号:1509141122)示:左侧第3~6、右侧第6肋骨骨折,骨折断端骨痂形成。
3、2016年6月22日(××市××区医院)胡某胸部平扫+三维CT片(片号:1606221290)示:左侧第3~6、右侧第6肋骨骨折,骨折断端骨痂形成。
四、分析说明
根据现有材料,结合目前检验所见,分析如下:
(一)肋骨骨折愈合过程影像学特点及其与2015年8月5日受伤之间的因果关系分析
肋骨骨折愈合可以分为三个阶段:血肿机化期、骨痂形成期及骨痂塑形期。早期在呼吸运动下历经局部血肿机化、破骨细胞清除坏死骨组织;血肿机化后,骨折端部位骨膜反应为膜成骨痂,随着骨痂中钙盐的逐步沉积,骨密度增高时,逐渐在影像片上显现。实践中,存在轻微肋骨骨折如肋骨裂纹骨折在损伤当时的影像学片上可以显现不明显的情形,随着时间推移,骨痂生长后影像学显现明显。
老年人由于骨质疏松,局部骨折线可以不明显;前肋大部分由于骨松质组成,骨皮质菲薄,且含有机质较多,受力变形后常常不易观察到骨折线,或者仅表现为骨皮质局部扭曲,在早期不能作出肋骨骨折的诊断,随着骨折愈合过程中骨痂形成和塑形,才能在CT片予以辨别,从而诊断为肋骨骨折。另外,可因骨折隐匿或者X片组织重叠的原因,常规平片易遗漏骨折,在CT或三维重建片方可辨识。此为肋骨有别于其他骨骼骨折后发展、演变的特点。
本例被鉴定人符合以上肋骨骨折常规演变特点,故认为其在伤后数日的临床诊断(左侧第3~6、右侧第6肋骨骨折)可由2015年8月5日外力作用发展而来。
(二)伤残等级评定
被鉴定人胡某于2015年8月5日被他人殴打致左侧第3~6、右侧第6肋骨骨折等,经临床行对症、支持等治疗后,目前检见其临床症状、体征固定。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标准(2011年修订稿)》(京司鉴协发[2011]5号)标准第2.10.30)及1.5.10)条之规定,被鉴定人双侧多发肋骨骨折构成十级伤残。
五、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胡某被人殴打致双侧多发肋骨骨折构成十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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