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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游某溺水案
日期:2017/3/8       浏览次数:264
湖南游某溺水案
 
 

  2011年6月8日,湖南省新化县佛光村村支书游某到新化县政府反映问题后失踪,5天后被发现浮尸于远离佛光村的资江中,且“尸体肋骨骨折”,家属怀疑其系在县政府大楼被人殴打致死后抛尸水中。而新化县委办公室则称游某系溺水身亡,否认其生前曾遭殴打。同年11月7日,湖南检方将死者头皮及可疑骨折的肋骨、现场水样及组织送到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进行检验。

  经过鉴定,该中心结论为:没有证据证明死者头皮曾受外力作用;前肋断裂系锐器作用所致,符合死后形成(当地法医首次解剖时形成);肝组织中硅藻与现场水样中的硅藻形态基本一致,认为游某符合生前溺死。该中心的鉴定意见得到各方认可,使案件得到平息。

 
来源: 司法部政府网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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