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来源]:海南新闻网
[案情摘要]:一名无业男子伪造合同,以做生意为由诈骗他人钱财10.75万元。经美兰区检察院指控,法院一审以
合同诈骗罪判处林某
有期徒刑6年。 据了解,2005年10月初,林某谎称与海口某公司签订了一份《猪粪肥
[案例正文]:一名无业男子伪造合同,以做生意为由诈骗他人钱财10.75万元。经美兰区检察院指控,法院一审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6年。
据了解,2005年10月初,林某谎称与海口某公司签订了一份《猪粪肥承包合同书》,承包价1年21万元。问王某是否愿意合作,每人各交一半承包金。王某表示同意,但要看承包合同书后才交钱。于是,林某起草了一份合同,同时找人私刻了某公司印章,然后将伪造的合同给王某看。王某信以为真,与林某签订一份《合作协议书》,然后按协议支付合作资金10.5万元。
2006年1月初,林某以同样手段再次诈骗向王某2500元。
一审判决,林某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