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联系我们    

全国统一电话:010-56159040
                         010-52403348

在线客服
首页
中心简介 业务类别 咨询形式 法律法规 新闻公告 专家风采 经典案例 招贤纳士 资费标准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工作流程 理论研究 在线答疑 资源共享
新闻公告
院内公告
时事要闻
司法鉴定新闻
各省鉴定机构名录
司法案例
医疗纠纷
杀人案例
强奸案例
专家论证意见
民商事案件
损伤程度
典型案例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治
伤害案件
司法案例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公告 > 司法案例
男子误将一同打猎朋友当野猪击毙 被判缓刑 法律界 http://www.mylegist.com 2015-11-10  http://news.mylegist.com//article/2015-
日期:2017/7/6       浏览次数:211

 

男子误将一同打猎朋友当野猪击毙 被判缓刑

法律界 http://www.mylegist.com 2015-11-10 
http://news.mylegist.com//article/2015-11-10/21053.html

 

原标题:福建一男子误将一同打猎朋友当野猪击毙

2015-11-10 16:07:44 长江新闻记者 邵克

福建三明一男子与朋友上山打猎,却误将在身后等待的朋友当野猪击毙。九派新闻记者获悉,近日,三明市梅列区法院作出判决,该男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数罪并罚执行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私企业主罗某今年1月23日和朋友余某携带一支双管猎枪(枪号87XXXXX)、三发子弹、二顶头灯上山打猎。二人驾车至梅列区陈大镇某山路尽头后开始步行进山。

步行近1公里后,余某留在原地等待,罗某则继续上山寻找猎物,行进约150米后,其听见山坡下方20余米处草丛在晃动并有声响,误以为是野猪,遂用猎枪朝草丛开了一枪,在听见被害人余某的叫喊声后,其发现子弹击中余某的右胸腹部。

罗某立即背起余某下山,途中因体力不支,跑到附近山场,请附近工人帮助将余某背下山。随后,罗某驾车将余某送至三明市第一医院急救中心进行抢救,随后主动拨打110报警并在现场等候民警处理。余某于同日19时55分经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罗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一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罗某非法持有枪支上山狩猎,因疏忽大意误射他人,致一人死亡,情节较轻,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综合其他量刑情节,梅列区法院10月16日作出判决,罗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安全联盟站长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