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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文笔迹鉴定实施规范
日期:2017/10/16       浏览次数:293

 

藏文笔迹鉴定实施规范

前 言

SF/Z JD0201009《 藏文笔迹鉴定实施规范》分为五个部分:
——第1部分:藏文笔迹特征的分类;
——第2部分:《藏文笔迹特征比对表》的制作规范;
——第3部分:藏文笔迹鉴定结论的种类及判断依据;
——第4部分:藏文笔迹鉴定规程;
——第5部分:藏文签名鉴定规程。
本技术规范为SF/Z JD0201009的第1部分。
本技术规范按照GB/T 1.1-2009的规则起草。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提出。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归口。
本技术规范起草单位: 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司法鉴定所。
本技术规范主要起草人: 其美次仁、刘惠萍。
本技术规范为首次发布。

 

藏文笔迹鉴定实施规范
第 1 部分:藏文笔迹特征的分类

1范围
SF/ZJD0201009的本技术规范规定了藏文笔迹鉴定中常用的术语和定义以及笔迹特征的种类。本技术规范适用于文件鉴定中藏文笔迹鉴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SF/Z JD0201001.1-2010 文书鉴定通用规范 第1部分文件鉴定通用术语

3术语和定义
SF/ZJD0201001.1-2010中界定的及以下术语和定义均适用于本文件。
3.1笔画
构成藏文乌坚字(相当于楷书汉字)字形的最小连笔单位。藏文字最基本的笔画有字头、字颈、字臂、字腹、字腰、字肢、字背、字腿等。藏文字笔画的名称见表A.1。
3.2笔顺
书写每个藏文字时的笔画的次序和方向。藏文字笔顺规则通常是:由上至下,先左后右,先外后里,先写字头或主要笔画后写附加笔画,笔顺规则见表A.2。
3.3笔数

构成一个藏文字的笔画数。
3.4书写工具
指书写活动中形成笔迹的造型体的总称。 (常见的藏文书写工具有钢笔、圆珠笔、墨水笔、竹笔等,其中钢笔和竹笔的笔尖是特制而成,笔尖宽而斜。由于藏文字体的不同,笔尖的斜度方向不同,书写乌坚体的笔尖左低右高,书写乌眉体的笔尖左高右低,书写丘玛体的笔尖较窄。书写藏文时执笔方法不同与汉字,在书写过程中便于笔的旋转,一般用拇指和食指挟笔)。
3.5书写控制能力
指书写活动中书写人通过书写运动器官控制书写工具进行书写运动的能力。书写控制能力与书写人的生理和心理状态密切相关,根据程度可分为极高、较高、中等、较低、极低等级别。
3.6书写习惯
指书写人在书写实践的过程中形成的自身独有的书写动力定型体系。
3.7书写模式
指由书写方法、运笔方式、字体、字形、书写速度等因素综合反映出的书写人特定的书写形式,如按照藏文字体可分为乌坚体模式、乌眉体模式等;按照书写速度可分为慢写模式、快写模式、速写模式等;按照书写方法和运笔方式可分为简写模式、略写模式、缩写模式、连写模式等。
3.8样本字迹
供比较、对照的笔迹。
3.9笔迹种类
指笔迹根据不同文种、形成方式、形成机制等划分的各种类型。笔迹种类按照文种可分为:汉字笔迹、拼音文字笔迹、数字符号笔迹、绘画笔迹等;按照形成的方式可分为:正常笔迹和非正常笔迹,非正常笔迹又分为:条件变化笔迹、冒名笔迹、伪装笔迹、摹仿笔迹等(藏文属拼音文字)。
3.10正常笔迹
书写人在正常的心理和生理状态下,在通常的书写条件下书写形成的字迹。
3.11非正常笔迹
书写人在非正常状态或非通常的书写条件下书写形成的字迹。一般包括:条件变化笔迹、伪装笔迹、摹仿笔迹、伪造笔迹等。
3.12条件变化笔迹
书写人在非正常生理、心理状态下,或在非通常书写环境、条件下书写形成的非正常笔迹,如老年人笔迹、特殊病态笔迹、特殊书写工具形成的笔迹等。
3.13冒名笔迹
书写人未采用任何摹仿手段、直接冒用他人的名义书写形成的笔迹。
3.14
伪装笔迹
书写人试图改变自身的书写习惯,故意采用某些特殊的书写方式书写形成的非正常笔迹。常见的伪装手段有故意改变书写速度,故意改变写法、结构、字形、搭配、笔顺、运笔等,某些情况下也有采用各种摹仿手段进行伪装的。
3.15摹仿笔迹
书写人仿照他人的笔迹书写形成的非正常笔迹。摹仿笔迹根据采用的手段通常可分为临摹笔迹、套摹笔迹、记忆仿写笔迹等。
3.16临摹笔迹
书写人对照被摹仿人的笔迹,边看边写形成的非正常笔迹。
3.17套摹笔迹
书写人利用被摹仿人的笔迹采用直接套描方式或勾描后再描写的方式书写形成的非正常笔迹。
3.18记忆仿写笔迹
书写人先对被摹仿人的笔迹进行比较分析、并练习仿写,然后脱离摹本凭记忆仿写形成的非正常笔迹。
3.19笔迹特征
指书写人的书写技能、书写水平和书写习惯特点在笔迹中的具体反映。笔迹特征是笔迹鉴定的客观依据。

4藏文笔迹特征的种类
4.1 书写风貌特征
又称书写风格。指通过整篇字迹的谋篇布局、字的大小形态和结构特点、书写速度和力度的变化、笔画质量等因素综合反映出的书写人的书写技能、书写水平、书写控制能力的概貌特点。
4.2 布局特征
4.2.1 布局特征的表现
指通篇字迹谋篇布局的特点或局部字迹的排列组合关系。具体表现在段、行、字、符号之间及其相互之间的空间分布特点。如字间和行间的疏密;字与字或符号之间的比例关系;字或符号与格线的关系;行缩进、突出特点;抬头、落款的位置;页边、页脚、页眉的宽窄、形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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