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鉴定案例】变压器工艺有缺陷 司法鉴定解纠纷 |
日期:2017/11/7 浏览次数:173 |
江苏某电气公司向某变压器制造公司购买控制变压器34台、电压互感器102台,货款总价6万元。电气公司正常使用过程中发现控制变压器存在质量问题,且多次维修未果。电气公司要求与变压器公司解除销售合同,退赔货款,并赔偿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运费等损失。变压器公司则认为其产品通过了欧盟认证,且已得到电气公司的验测认可,不存在质量问题,电气公司提出的所谓质量问题,应当由于电气公司使用不当所致。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电气公司遂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电气公司申请对案涉控制变压器的电磁线绝缘强度是否符合标准、设计结构是否存在缺陷进行司法鉴定。当地法院依法委托华碧司法鉴定所进行司法鉴定。
华碧司法鉴定所在双方代理人均到场的情况下进行了现场勘验。双方当事人确认案涉变压器为非标产品,双方均无法提供设计图纸、检验报告、合格证、说明书、接线图等相关资料。双方协商同意按相关国标作为鉴定标准,最终由双方代理人选定样品7台,鉴定人现场封存样品带回华碧实验室鉴定。经过检测,华碧司法鉴定所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案涉变压器绕线混乱及未完全采用绝缘纸隔离存在工艺缺陷,引出线仅用绝缘套管隔离以及未有效固定存在绝缘不足缺陷,以上因素是导致案涉变压器在使用过程中线圈烧坏的原因。华碧司法鉴定所出具的鉴定意见被委托法院采用。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有效,根据华碧司法鉴定所的鉴定意见确认控制变压器绕线存在工艺缺陷,引出线存在绝缘水平不足的缺陷,鉴定意见可以作为认定案涉变压器存在质量问题的依据。最终,法院判决解除案涉合同,变压器公司赔付电气公司货款、运费损失等约10万元。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