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联系我们    

全国统一电话:010-56159040
                         010-52403348

在线客服
首页
中心简介 业务类别 咨询形式 法律法规 新闻公告 专家风采 经典案例 招贤纳士 资费标准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工作流程 理论研究 在线答疑 资源共享
新闻公告
院内公告
时事要闻
司法鉴定新闻
各省鉴定机构名录
司法案例
医疗纠纷
杀人案例
强奸案例
专家论证意见
民商事案件
损伤程度
典型案例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治
伤害案件
司法案例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公告 > 司法案例
云南首例“官告民”案开庭 镇政府状告5名辍学子女家长
日期:2017/12/1       浏览次数:198

 

云南首例“官告民”案开庭 镇政府状告5名辍学子女家长

 

 

2017年12月01日08:19  来源:法制日报
分享到:
 
 
原标题:镇政府状告5名辍学子女家长

11月24日,云南首例因辍学引发的“官告民”案件,在该省怒江州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啦井镇新建村公开审理。据了解,为依法维护适龄儿童少年享受义务教育权益,该县啦井镇人民政府将5户学生家长告上法庭,要求依法判令学生家长立即送子女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今年3月,兰坪县啦井镇新建村和某某等5名学生辍学回家,其家长不认真履行义务教育法律责任,经啦井镇政府工作人员和学校老师反复做工作后,仍然没有送辍学子女返校就读。11月3日,啦井镇政府向兰坪县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法院立案后,对被起诉的学生家长进行了走访调查,认为和某某等5名被告家长作为法定监护人,没有履行法定义务,以各种理由放任本应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辍学,违反了法律规定。

原告怒江州兰坪县啦井镇人民政府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现年15岁的被告女儿和某某属适龄少年,应依法在校接受义务教育,但经原告方多次对被告进行敦促、动员、批评、教育,被告方始终拒绝履行将其女儿送达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在庭审现场,法庭针对每个被告家长及其子女的实际情况,对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当场就学生返校时限、共同劝导事宜等达成共识,法庭当场下达调解书。经过庭审,家长认识到了“不让孩子上学是违法的”,纷纷表示,今后要好好教育孩子,尽力给孩子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据介绍,兰坪县是云南27个深度贫困县之一,通过发展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成为近年脱贫攻坚的关键举措。在国家和云南省的大力支持下,当地政府千方百计补短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所有孩子均能享受免除学杂费、补助生活费、资助等教育惠民政策。然而,受多种因素影响,兰坪县适龄儿童少年的辍失学率仍然居高不下。

为使每一个孩子都能享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兰坪县各级政府部门积极探索,联动教育、公安、法院、司法、社保等部门,依据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条款,探索了宣传教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提起诉讼的依法控辍保学四举措,对经过宣传教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等仍拒不送子女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的家长提起诉讼,将这些家长告上法庭,用法治的手段接续山乡孩子们中断的求学梦。

据了解,11月25日,这样的“官告民”案件在兰坪县中排乡也进行了开庭审理。有3户学生家长也同样因为不履行义务教育法律责任被诉上了法庭。

 
 
(责编:李楠楠、张雨)
 
安全联盟站长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