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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时间推断专题·述评丨命案发生时间推断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日期:2018/11/23       浏览次数:547

 

死亡时间推断专题·述评丨命案发生时间推断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专家简介: 王振原(1964—),男,陕西三原人,医学博士,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主任法医师。现任西安交通大学法医学院法医病理学系主任,国际证据科学协会理事,中国法医学会法医病理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1986年本科毕业于西安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获医学学士学位,2003年获西安交通大学医学博士学位,2005—2006年在美国印第安纳大学医学院进行博士后研究。长期从事法医病理学教学、科研及命案鉴定工作,在死亡时间推断领域开辟了新的研究思路,建立了多手段研究的新方法。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5项,其中重点项目1项,面上项目4项。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其中以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发表SCI收录论文45篇,主编、副主编、参编专著、教材25部,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5项、教学成果奖3项,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30余名。参加多起有重大影响的死亡案件会诊及鉴定工作。

 

命案发生时间推断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王振原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法医学院,陕西 西安 710061)

全文

  命案的法医学鉴定工作任务中,除了确定死亡原因与死亡方式,最重要的当属案件发生时间的推断。在暴力性死亡案件中,受害人通常经历受伤、伤后存活、死亡、死后经历时间、尸体被发现等不同时间段。大多案件的实际情况是:人体遭受致命伤后一般存活时间很短即进入死后阶段。因此,相比于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损伤后存活时间,确定死后经历的时间即死亡时间推断更具有法医学实践意义。法医学所说的死亡时间通常是指机体死后所经历时间过程或称死后间隔时间,即检验尸体时距死亡发生时的时间间隔。死亡时间推断是指推断死后间隔的时间区间,而非某一个具体的“点”。因为除了有目击者的死亡(如发生在医院内)可以明确死亡时间“点”外,大多数情况下法医学工作者仅凭尸体的改变尚无法回答这个“点”,只能把判断死亡时间的“间隔范围”尽量缩小。

  中国作为世界上人口第一大国,将在较长时期内处于社会转型、进步与人口大规模迁徙变化之中,难以避免刑事案件、治安案件、非正常死亡事件以及猝死事件等的高发态势。由于涉及死亡人口数量庞大,办案单位尤其是公安机关工作量居高不下,办案人员压力极大,因此科技强警势在必行。在案件的调查、侦破过程中,如能准确判断死者的死亡时间(包括现场体液斑的形成时间),既可节约大量人力、物力和时间,也可对嫌疑人进行有效锁定或排除。随着新技术的不断涌现,案件侦查方法也日新月异,如视频监控、技侦手段、网监技术等。在天网工程覆盖的区域,大大减轻了法医学工作者的压力。然而,目前仍有大量案件因为条件限制,案发时间难以明确,侦查与起诉工作面临窘境。因此,从尸体入手,下功夫从生物医学技术领域获得命案发生时间的准确、实用信息仍是今后法医学工作的重点与难点。近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在重大项目立项时,把死亡时间推断纳入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更是长期将损伤时间与死亡时间推断作为法医学研究的重要领域,并在2017年设立了重点项目。2018年5月,由西安交通大学承办的“命案发生时间高峰论坛”在古城西安召开,汇聚了全国100多名该研究领域的主要学者与基层的法医学工作者。专家学者们集思广益,进一步明确了今后工作的重点与方向,涌现出许多科学性和实用性俱佳的优秀论文,本期专题的大多数稿件即由此收集。希望借此推动命案发生时间推断的研究工作更上一层楼,构建由我国法医学工作者提出的命案发生时间诊断标准。


(收稿日期:2018-08-20)

(本文编辑:于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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