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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的公章是否被伪造

  鉴 定 论 证   

 京明鉴[2013]字第001

    一、基本情况

委 托 人:北京市佳法律师事务所

委托事项:1要求对案号为“(2011)确监字第53号《最高人民法院送达回证》”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印文与落款日期为十一三十2012)民申字第151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第4页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印文是否为同一枚印文进行鉴定;2要求对落款日期为“一一年十七2011)确监字第5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驳回申诉通知书》”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印文与落款日期为十一三十2012)民申字第151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第4页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印文是否为同一枚印文进行鉴定

受理日期20121225

鉴定材料:1检材:(1)案号为“(2011)确监字第53号《最高人民法院送达回证》”其上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印文11页,(原件,下称检材1,检材编号:BJJCMJ-2013-JC1-W006;    (2)落款日期为“一一年十七2011)确监字第5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驳回申诉通知书》”其上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印文11页,(原件,下称检材2,检材编号:BJJCMJ-2013-JC2-W0062样本:落款日期为十一三十2012)民申字第151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其第4页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印文11(原件,下称样本样本编号:BJJCMJ-2013-YB-W006

鉴定日期:2013118

鉴定地点:北京京城明鉴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二、检案摘要

我处受北京市佳法律师事务所委托,对所提供的检材和样本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印文是否同一进行鉴定论证

三、检验过程

    (1依据《文书鉴定通用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技术规范/ SF/Z JD0201001-2010)及FB-2011方法通过检材与样本印文的比较、鉴别,从而对文件物证上印章进行检验.

(2)本案特邀请文书司法鉴定高级工程师参与论证

(3)检材12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印文系红色圆形,印文清晰完整,印油着色均匀,文字、五角星及边框布局特征反映明显,具备检验条件。

4样本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印文红色圆形,印文清晰完整,印油着色均匀,特征反映明显,可供比对。

5采用重叠法和特征标示法,将检材12上的印文和样本印文进行比对,发现两者在印文的整体布局字体字型等细节特征均差异明显。

四、分析说明

检材12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印文与样本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印文的差异点数量多、价值高,表现明显,反映了不同印章的盖印特征。

五、论证意见

1案号为“(2011)确监字第53号《最高人民法院送达回证》”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印文与所提供样本上的印文不是同一枚印章盖印形成

2落款日期为“一一年十七2011)确监字第5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驳回申诉通知书》”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印文与所提供样本上的印文不是同一枚印章盖印形成。

 论证人:王  鹏  博士研究生 

 李生兴  硕士研究生

 张继宗  原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研究员)

北京京城明鉴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十八

注:以上意见仅针对委托方所提供的检材和样本。

附件:文书特征比对表

文书特征比对表

文书比对表                                                             

           

          检  材 

检材1

检材2

            

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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