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丰台区法院通过实质解纷促进社会关系修复
来源:人民法院报发布时间:2025-09-10 08:59:08字号:小大打印本页
如何让解纷成本降下来、群众感受提上去?如何通过实质解纷促进社会关系修复?9月9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召开第34期“月说新案”新闻发布会,介绍该院在定分止争领域的实践成果和典型案例。
发布会上,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海波通报了整体工作情况。丰台区法院以“融贯全程、融聚能力、融汇协同”工作机制为核心,通过深化流程管理、淬炼办案本领、推动多元共治,扎实推进实质解纷。
针对成讼矛盾纠纷,该院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充分发挥小额诉讼程序简案快办、简案速解的特点,主动告知并引导当事人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判前落实类案检索制度、案件阅核制度,用好用足“一网一库”(法答网、人民法院案例库)等审判资源“富矿”;判后开展实质答疑,由承办法官对证据采信及事实认定规则、裁判理由等进行答疑,并形成书面笔录,复杂案件由承办法官和院、庭长共同开展判后答疑,把定分更重止争的工作做实。
在上诉案件化解方面,该院针对已有在先的上诉案件,由承办法官与庭长先后进行多轮释法说理,帮助各方权衡利弊,提高对判决结果的接受度,2025年1月至6月,当事人最终认可判决结果后主动撤回上诉案件达20余起。
随后,该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周海平通报了4起典型案例,包括“积极引导促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实现双赢”“审判工作‘做加法’,耐心疏导督促执行兑现胜诉权益”“拦下撤诉充分调解,防止就案办案、一判了之”等,直观展现实质解纷成效。
“司法审判不能就案办案,要寓‘办案’于‘治理’之中。”该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李晓慧介绍,针对群体性纠纷,该院采取“示范调解、批量调解、调后指导”工作机制,秉持“一个纠纷一案解决”理念,对于可能衍生后续诉讼的案件,明确在案当事人的最终诉求,争取一揽子解决争议,实现“一案多结”。(记者 郭致杰 通讯员 邬佩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