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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司法局《通知》废止1个司法鉴定相关文件(京司发[2025]30号)
日期:2025/12/22       浏览次数:236

 北京市司法局

关于废止京司发[2007]24号等
4个文件的通知
(2025年11月27日 京司发[2025]30号)

各区司法局、经开区社会工作部:
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我局印发《北京市司法局办公室关于律师类、公证类、司法鉴定类、仲裁类行政审批事项实施全城通办的通知》(京司办发[2021]58号)、《北京市司法局办公室关于推行部分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京司办发[2022]35号)等文件,相关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程序办理。因此,《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司法局公职律师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京司发[2007]24号)、《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司法局公司律师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司发[2007]25号)、《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司法局公证行政许可程序规定的通知》(京司发[2009]176号)、《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司法局司法鉴定行政许可程序规定的通知》(京司发[2010]59号)实际已不再执行,现宣布予以废止。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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