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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上午,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对“女商人林惠荣职务侵占案”再审宣判。判决书显示,芗城区人民法院认为,原一、二审判决认定林惠荣犯职务侵占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原公诉机关指控不能成立,故作出如上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