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万米高空写下的情书,到以“一般朋友”报案,这段关系背后的金钱纠葛,日前有了新进展。
2026年1月5日,被告人李某某家属收到了法院送达的判决书。2025年12月31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目前,李某某家属明确表示将提起上诉,该案后续的二审进展仍待关注。
一审判决:
认定虚构换汇骗钱,涉案金额220余万
据判决书内容,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9年被告人李某某与被害人马某某结识后,以可以购买茅台酒、代为换汇等事由,双方间多次频繁往来大额资金。其间,被告人李某某为骗取被害人马某某钱款,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多次骗取被害人马某某共计人民币220余万元,除部分钱款用于换汇及于案发前归还外,其余钱款用于个人挥霍。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李某某辩称其不构成诈骗罪,其与马某某系男女朋友关系,否认以换汇、审计好处费及律师费为由骗取马某某钱款。
被告人李某某的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被告人李某某不构成诈骗罪,其被马某某长期包养,现有证据不能证明李某某以换汇、审计好处费及律师费为由骗取马某某钱款。
经法院审理查明,马某某向李某某转账200余万元。李某某将其中40万余元用于换汇及案发前归还,其余用于个人挥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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