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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加强新型犯罪综合治理 来源:新华网发布时间:2026-01-20 09:31:15字号:小大打印本页   最高人民法院1月19日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提出,要通过完善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双向
日期:2026/1/25       浏览次数:15

 最高法:加强新型犯罪综合治理

  • 来源:新华网
  • 发布时间:2026-01-20 09:31:15
  最高人民法院1月19日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提出,要通过完善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双向衔接织密法网,用好线索移送、司法建议等制度机制,加强对新型犯罪的依法治理、综合治理。
据介绍,新型犯罪手段花样翻新、隐蔽性不断增强,必须牢牢把握社会危害性这个本质特征,综合考虑违法性和当罚性,揭示行为人主观非法目的,准确把握行为客观危害,依法审慎定罪量刑。
最高法提出,利用网络信息技术特别是人工智能实施的新型犯罪,往往隐蔽性更强、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大,总体要依法从严,促进实现公平正义。对“高科技”专业团伙犯罪、网上临时联络实施犯罪等,在从严打击的同时,要深度揭露犯罪手段、本质和危害,教育警示社会面。
会议提出,当前,刑事犯罪总体呈下降趋势,严重犯罪减少、一般犯罪增多,刑事政策把握要更具针对性。
最高法表示,要准确把握犯罪形势,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针对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犯罪、严重挑战法律和伦理底线的犯罪、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突出违法犯罪,必须始终坚持“严”的一手不动摇;对于常见多发、法定刑较轻的犯罪,要充分发挥政策威力,善用宽严之别分化瓦解犯罪、促进罪犯改造,实现分层治理、源头治理。(冯家顺)
责任编辑:刘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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