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2023年7月17日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
生态环境修复是指通过人工干预,修复受损的生态要素(如土壤、水体、森林、渔业资源等),恢复其生态服务功能。
2026年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人民法院护航美丽中国建设、服务全面绿色转型”新闻发布会,介绍各地人民法院在自然保护区、自然或人文遗迹等重点区域,已累计设立综合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地1300余个,融合发挥审判、修复、教育、治理功能,使“看得见的正义”转化为可感知的生态成果。
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人民法院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坚决扛起护航美丽中国建设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审判责任,让司法利剑高悬,让破坏者无处遁形,守牢美丽中国建设安全底线。
以法为盾,守牢服务美丽中国建设安全底线
2026年初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人民法院护航美丽中国建设、服务全面绿色转型”新闻发布会,一组数据记录下了“十四五”期间人民法院守护生态、践行使命的坚实足迹:
——审结各类环境资源一审案件119.2万件,2025年环境资源一审刑事案件收案量较2021年下降32.6%。
——审结涉环境污染防治一审案件2.9万件,2025年收案量较2021年下降30.8%。
——审结涉资源能源一审案件31.1万件,其中2025年涉矿刑事、行政案件收案量较2021年分别下降26.2%、30.2%。
——审结涉生物多样性保护一审案件13.5万件,2025年收案量较2021年下降36.4%。
——审结涉耕地、粮食、外来物种入侵等生态安全领域一审案件15.7万件,2025年收案量较2021年下降33.8%。
——审结涉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案件1万件,2025年收案量较2021年下降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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