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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香港受害男子行损伤程度评定

 

据介绍,20081129日凌晨3左右,被鉴定人在酒吧被人打伤。
分析说明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病历资料和活体检查的结果结合委托要求,综合分析如下:
被鉴定人高XX20081129被他人打伤,致上眼睑皮肤裂痕0.5cm;左眼球结膜片状出血0.06cm2;左面颊部4.2cm2擦挫伤。参照《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相关条款及《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第3.4条、第3.6、第3.7条之规定,上述损伤尚未达到轻伤程度,构成轻微伤。
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高XX的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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