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摘要:
据介绍,被鉴定人XX因耳鸣、听力下降伴左侧面部麻木于2006年2月2日就诊于XX。2006年2月7日行听神经瘤切除术,2006年2月18日出院,后复诊示被鉴定人视神经萎缩。双方由此引发纠纷,现委托人委托本中心进行有关事项鉴定。
分析说明
根据委托单位的送检材料及听证会所获情况,就有关问题综合分析如下:
一、关于诊断方面
听神经瘤的首发症状几乎都是听神经症状,随后相继出现三叉神经症状(面部感觉减退)、面瘫等;最后出现颅压增高和舌咽-迷走神经麻痹(吞咽困难、饮食呛咳、声音嘶哑)。CT检查能发现98%的病例。根据被鉴定人临床表现、辅助检查及术后病理回报,其听神经瘤的诊断成立,且诊断及时。
二、关于术前告知
从解剖结构分析,听神经瘤一般不会涉及视神经,但存在因听神经瘤瘤体本身的占位效应,颅压增高致视乳头水肿或萎缩而产生视力下降的可能。被鉴定人自述近来视力下降,入院(术前)查体提示左眼低视力。其视力下降与听神经瘤的临床表现的变化有一定同步性,故医方有理由怀疑视力下降的原因是颅压增高所致。若行听神经瘤切除术后,势必导致颅压变化,也就可能会影响视力(视力有所恢复或者视力进一步下降),但术后颅压变化与视神经损害(视神经萎缩)之间的确切关系,尚未见到权威资料的肯定;发生如此后果,具有一定的不可预见性。当然,医方在术前若能足够重视被鉴定人视力下降,并充分告知被鉴定人术后可能存在视力进一步下降或难以恢复的不良后果,让被鉴定人做好思想准备,则更为妥当。同时,术后若能积极检测视力变化并予以治疗,可能会对控制视神经萎缩有所帮助。
三、关于治疗及护理
被鉴定人具有手术适应证。
听神经瘤一般生长缓慢,瘤体与周围组织不粘连,手术可获根治。但由于肿瘤与重要的脑干毗邻,手术切除时对于神经外科或眼科医生也是一个挑战;本例而言,瘤体本身较大,与周围组织粘连严重(术中见),应与此次手术时间较长有关。从手术记录分析,其手术过程未见明显不符合医疗常规的操作,而且术后CT复查未见肿瘤复发的征象。关于护理也未见明显违反医疗常规之处。
四、诊疗行为与不良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视神经萎缩是视神经病损的最终结果。表现为视神经纤维的变性和消失,传导功能障碍,出现视野变化,视力减退并丧失。由多种原因均可引起,常见有缺血、压迫(颅内高压致继发性视神经萎缩)、脱髓鞘疾病等。被鉴定人术前即有视力下降,故不排除术前已有视神经萎缩;术后医方缺少对视力情况的详细记载,说明对被鉴定人视力监测不到位。听证会上亦未能对术后视力何时丧失及成因做出合理解释。
综上所述,被鉴定人XX术后出现视神经萎缩与医方的诊疗行为之间不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但因医方术前关于视力情况告知不充分、术后视力变化情况记载不详,所以医方存在一定的医疗缺陷,应承担很少部分责任,其医疗过失参与度为 10%。
鉴定意见
XX的医疗行为存在一定的医疗过失;其过失参与度应为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