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摘要:
据送检材料记载:2009年4月29日,被鉴定人XX在北京XX中学组织的跳绳练习时突然昏倒,之后,医方诊断为蛛网膜下腔出血,且神志不清。现委托本中心就其上述委托鉴定事项进行司法鉴定。
体格检查
平躺于病床上,神清,语利,对答切题,查体合作。颈前气管插管手术后纵行瘢痕长2.1cm,项部见一纵行、线状长6.1cm手术瘢痕,左髂前上棘见一斜行长6.2cm植骨术后瘢痕,左小腿外侧见一长16.1cm线状手术瘢痕。躯体前侧平胸骨角平面以下感觉消失,躯体背侧平肩胛下角平面以下感觉消失。双上肢自肘关节以远深、浅感觉消失,双下肢深、浅感觉消失。双上肢肘关节以上、以下10cm周径基本对称,双手大、小鱼际肌均有萎缩;髌上10cm大腿周径:右:35.0cm,左:36.1cm,小腿周径:右:30.0cm,左:30.2cm。颈部活动度:前屈30°,后伸30°,左侧屈35°,右侧屈30°,左侧旋60°,右侧旋60°。双上肢肌力Ⅲ级,肌张力可,双下肢无自主活动,肌力0级,左侧肌张力可,右侧偏高。双侧Hoffmann征(+),腹壁反射:上(-),中(±),下(±),Babinski征:左(±),右(+),肛门括约肌反射(+),提睾反射(+)。
日常生活能力项目评定:进食0分,床上活动0分,穿衣0分,修饰0分,洗澡0分,床椅转移0分,行走、大小便始末及用厕均0分。
3、阅片所见
2009年12月23日颈部X线片(片号:52994)示:C5骨折,行C4-6内固定术后。2009年12月23日左下肢X线片(片号:52994)示:左胫腓骨骨折内固定术后。2009年12月21日头颅CT片(片号:02179395)示:左侧小脑半球点状高密度影,提示梗死灶。2009年12月23日胸部CT片(片号:18256)示:两肺上叶片状高密度影,肺纹理增粗,提示肺部感染。2010年1月5日颈椎MRI片T1WⅠ、T2WⅡ像(片号:5855)示:C5-6椎体间隙水平可见颈髓内长T1、T2信号,提示颈髓损伤。
分析说明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送检材料和目前检查的结果,结合委托要求,综合分析如下:
1、关于伤残等级
2009年11月14日被鉴定人XX因交通事故致C5椎体骨折,合并颈髓损伤,四肢瘫,脑外伤,肺炎,肺不张,左胫腓骨骨折脱位等。经临床行手术及对症、支持、康复等治疗,目前伤情基本稳定。
被鉴定人颈髓损伤后遗有双上肢肌力Ⅲ级、双下肢肌力0级,依据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第4.1.1 c)条之规定,构成一级伤残;赔偿指数为100%。
2、关于护理依赖程度、护理人数及期限
依据GA/T800-2008《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标准4.2.2.3条之规定,被鉴定人为完全护理依赖,护理人数为1-2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被鉴定人的护理期限为终生。
3、临床治疗康复时间
康复治疗的时间主要指临床康复治疗所需时间。康复的目的主要是防止卧床并发症,进一步改善各种转移能力、姿势控制及平衡能力,尽量取得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的提高。
被鉴定人2009年12月22日诊断C5脊髓损伤(ASIA A级:完全性损伤),结合目前法医学查体结果(双上肢肌力Ⅲ级、双下肢肌力0级)及本例被鉴定人的特点,建议临床康复治疗时限为3-5年。
4、营养费、误工损失日
营养费是指被鉴定人在治疗期间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的日常饮食之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本例创伤严重,有补充营养的必要,营养费应为住院期间实际发生的营养品计算。
误工损失日是指人体损伤后经过诊断、治疗达到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治愈,本例为一级伤残,永久性丧失劳动力,故无需在评定误工损失日期。鉴定意见
1、被鉴定人XX的损伤构成一级伤残;赔偿指数为100%。
2、护理程度完全护理依赖,护理人数为1-2人;护理期限为终生。
3、临床康复治疗时限建议为3-5年。
4、营养费建议按照住院期间实际发生的营养品费用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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