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摘要:
据送检材料载:被鉴定人XX因身体不适于2005年3月31日(患方称3月30日)就诊于XXX医院,医方诊断为肠梗阻并收治入院治疗,次日(4月1日)约9时许患者出院,之后自觉身体仍有不适,遂又于当日下午再次入院,经诊治后,由于病情变化,于当日晚上抢救无效死亡。患方认为医方存在医疗过失行为及医疗过失行为与患儿死亡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遂发生纠纷并诉至法院。
听证会过程
2010年6月18,鉴定人、相关专业专家及医方在本中心举行听证会。会议中,鉴定人告知了医方承担本案的鉴定风险等相关事宜,并确认了用于此次鉴定的材料及鉴定目的;医方陈述了自己的意见,鉴定人XX主任法医师宣读了委托方提交的患方陈述词,鉴定人及专家就有关问题对医方进行了询问。(听证会当日,本案鉴定人已和委托方取得联系,并就患方未出席听证会一事进行告知、沟通,委托方对我中心照常召开听证会无异议)
(1)患方主要观点:①被鉴定人服用了医方开具的违规生产药物-胺群必欣胶囊,造成不良后果;②在已确诊为肠梗阻且输液、灌肠无效的情况下,医方未及时果断的采取手术治疗措施,延误了治疗的最佳时机,直接导致病情加重病死亡;③医方在病历封存存方面存在问题;④医方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被鉴定人尸体火化。
(2)医方主要观点:①医方在整个诊疗抢救过程中,尽职尽责;②诊断明确;③治疗用药及时,并有适应证;整个医疗过程符合诊治常规,不存在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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