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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德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山东省政协原常委、科教文卫体委员会原副主任魏绍水(正厅级)以涉嫌受贿罪向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魏绍水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辩护人意见。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魏绍水利用担任山东省枣庄市副市长、山东省淄博市委副书记、山东省广播电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山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党组成员、山东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