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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丨CNAS--关于11项司法鉴定方法变更及其相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19/4/4       浏览次数:883

划重点丨CNAS--关于11项司法鉴定方法变更及其相关事项的通知

重要提醒:《印章印文鉴定技术规范》等11项司法鉴定国家标准已颁布,2019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司法部于2019年3月8日发布《司法部关于废止<印章印文鉴定规范>等15项司法鉴定技术规范的通知》(司发通[2019]33号)决定2019年4月1日起,废止以上11项司法鉴定国家标准对应的15项司法部部颁技术规范。


对于需变更的11项鉴定方法,相关已获认可鉴定机构应向CNAS秘书处提交相应标准的变更申请(填写变更申请书及其附表7、附表8,并在实验室/检验机构认可业务管理系统”提交变更任务。)


以上标准变更确认方式分为文件审查直接确认两种方式,具体详见通知要求。

本信息来源于CNAS网站https://www.cnas.org.cn/zxtz/896250.shtml?from=time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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