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城明鉴法医学研究院
法医学专业意见书
京法[2019]尸论字第020号
一、基本情况
委 托 人:B
委托事项:送检的“A市公安局刑事技术大队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进行专家论证。
受理日期:2019年4月10日
送检材料:1、专家论证意见协议书原件1份;2、A市公安局不予立案通知书复印件1份;3、2014年4月27日~5月3日D住院病历(住院号:0318838)复印件1份;4、2018年5月10日A市公安局刑事技术大队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G字【2018】24号)复印件1份;5、F院抢救记录复印件1份,死亡证明复印件1份;6.患儿C部分脏器(固定液中)。
论证日期:2019年4月10日~5月22日
地 点:北京京城明鉴法医学研究院
患 者:C,男,9岁。
二、检案摘要
据送检材料载:患儿C于2018年5月9日18:10左右在家吃晚饭时,感不舒服,自诉头晕,随即抽搐,口吐白沫,立即送往就近诊所,因病情危重,立即转诊致F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后经A市公安局刑事技术大队法医学尸体检验,认为C系患有间质性肺炎,原发性心肌病的基础上发生猝死。家属对鉴定意见存有异议,故我院指派“有专门知识的人”对上述事项进行法医学专业论证、研究。
三、文证摘抄
1、2014年4月27日~5月3日D住院病历(住院号:0318838)摘:
现病史:患儿于入院20余日前无明显诱因出现咳嗽,呈阵发性刺激性,有痰…,经门诊以“急性支气管炎”收入院。
治疗经过:入院后给予阿莫西林舒巴坦50-100mg/kg抗炎,炎琥宁5mg/kg抗病毒,氨溴索15mg,复方甘草酸铵10ml对症治疗。布地奈德、特布他林雾化吸入辅助治疗。输液过程顺利无不良反应,病情治愈,出院。
出院时情况:患儿无咳嗽,无发热,进食尚可,二便正常。查体神志清晰,精神状态好,双肺呼吸音粗糙,未闻及明显啰音。心音有力,律整。
2、F院抢救记录:立即吸氧、建立静脉通道,给予呼吸兴奋剂及利多卡因静脉注射等。患儿心率持续10分钟左右,随即生命体征完全消失,120救护车到后,确诊患儿临床死亡。
3、2018年5月10日A市公安局刑事技术大队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
书:G字【2018】24号)摘:
尸体检验见左前胸部、腰背部小片状皮肤擦伤,该损伤在身体搬动过程中磕碰可以形成,上腹部剑突下皮肤擦伤,双手背针眼处皮肤划伤,肛门多处粘膜剥脱及浅表划伤,结合委托单位提供调查材料分析此损伤系救治过程中形成。上述损伤程度轻微,在本例中不构成死因。
食管内多量液体及食物,气管内有泡沫状液体与少量饭粒,濒死期可以形成,结合其死前过程综合分析认为排除机械性窒息死亡。
组织病理学检验结果,该人生前患有原发性心肌病(急性心肌纤维变性、坏死)、间质性肺炎。结合其死亡过程综合分析认为C符合在患有间质性肺炎、原发性心肌病的基础性发生猝死。
鉴定意见:C系患有间质性肺炎,原发性心肌病的基础上发生猝死。
三、检验过程
(一)技术规范
参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鉴定技术规范》、《法医学尸体解剖规范》(SF/Z JD0101002-2015)、《法医病理学检材的提取、固定、包装及送检方法》(GA/T 148-1996)及《非特异性间质性肺炎病理诊断中国专家共识》、《普通型间质性肺炎病理诊断中国专家共识》等“临床诊疗指南”、“专家共识”相关规定,进行检验、审查。
(二)组织病理学检验
心脏:心肌细胞横纹模糊,间质血管扩张充血。
脑:脑皮质、髓质分界清楚,神经元排列规整,间质小血管充血。
气管:气管管壁组织学未见明显异常,局部可见少量淋巴组织增生;另见类似食管壁组织,组织学机构未见明显异常。
肺:多数肺泡腔内可见均质红染物,符合肺水肿改变。
脾脏:红髓充血。
肝脏:小叶机构存在,局灶点状坏死。
肾脏、肾上腺、胰腺未见明显异常。
(三)病理检验师:石晓红医师。
四、分析说明
根据送检现有文证资料、结合组织病理学检验,综合分析如下:
(一)关于原发性心肌病的认定
WHO/ISFC将心肌病定义为心肌病变伴心功能障碍,分为扩张型、肥厚型、限制型、致心律失常型右心室心肌病及未分类型。欧洲心脏病学会(ESC)强调心肌病非先天性心脏病原因引起的结构及功能障碍。
1.扩张型心肌病好发病年龄(20-50岁),肉眼见:双侧心室肥大,各心腔扩张,心尖部变薄,心脏增重,可见心内膜纤维化及附壁血栓。光镜见:心肌肥大、伸长,核大、浓染;肌浆空泡变性及小灶液化性肌溶解;心肌间质纤维化,可见多数小瘢痕。
2.肥厚型心肌病肉眼所见:心脏显著增大,左心室(尤其室间隔)显著增厚,室间隔厚/左心室壁厚>1.3,心内膜白斑;光镜示:心肌纤维显著肥大、排列紊乱呈旋涡状或蔟状,心肌细胞核畸形、扭曲,核周亮晕(糖原累积),间质纤维化,间质血管壁增厚、管腔狭窄。
3.限制型心肌病肉眼可见:心室内膜纤维性增厚,呈灰白色,质硬,心尖部明显,乳头肌、肉柱可被埋陷在内。光镜示心内膜纤维化和透明变性,可钙化;心内膜下心肌萎缩、变性,可见嗜酸性粒细胞浸润。
4.致心律失常型右心室心肌病可见典型“发育不良三角”。
本例心脏大体未描述特征性异常,镜下见心外膜散在少量淋巴细胞浸润(提示炎性改变)、部分区域心肌纤维断裂(无特异性,多见于各种死亡濒死期心脏强烈收缩时),纵横纹消失、核不清,部分心肌纤维溶解呈网状(自溶改变),间质血管淤血。据此对照上述各类型心肌病的肉眼改变、病理学改变特点,本例患儿诊断为原发性心肌病缺乏充分诊断依据。
(二)关于间质性肺炎的认定
1.间质性肺炎特点:年龄特点:发病多见于小儿,易导致婴幼儿猝死。病变分布于各肺叶,病变肺叶充血、色暗红。镜下表现为沿着支气管、细支气管及周围的肺泡间隔分布的间质性炎症,肺泡间隔明显增宽,肺泡壁血管充血及淋巴细胞、单核细胞浸润,肺泡萎陷(肺间质增厚压迫肺泡致萎陷影响气体交换),肺泡腔内可见纤维蛋白渗出。病毒感染时可见病毒包涵体。若可见多核巨细胞、病毒包涵体及透明膜形成等特征性改变,有助于确诊间质性肺炎。
2.普通型间质性肺炎特点:肉眼大体见肺脏体积缩小,重量增加,质地较硬,肺膜有局灶性瘢痕形成。切面可见斑片状实变,以下叶周边部和肺膜下为重,病变程度不一,严重者可形成“蜂窝肺”。镜下主要特点:纤维母细胞或纤维细胞灶形成(重要特点及诊断依据)(如图1-2所示),纤维化严重部位可形成蜂窝状囊腔。同时伴有肉芽肿病变、嗜酸性粒细胞浸润、淋巴滤泡形成或胸膜增炎等。
依据“原鉴定”所描述:本例肉眼切面见组织稍实(该特点非特异性,肺淤血水肿亦可呈此改变),光镜下肺泡隔增宽并可见淋巴细胞浸润,间质内可见炎细胞浸润,支气管壁及周围可见局灶淋巴细胞。本例患儿具有间质性肺炎病理改变的部分特点,但确诊诊断并将其认定为直接死因时,依据尚欠充分。依据我院肺部组织病理学检查结果(亦不能排除取材部分不同的影响,需与原病理切片对比后确定),尚不能认定其存在间质性肺炎(如附图所示)。
实践中亦可见误吸异物刺激咽喉部可反射性引起心脏骤停或咽喉部痉挛致窒息死亡案例。
濒死期胃内容可吸入呼吸道内,但一般局限于气管和左右支气管内,且无相应的组织学变化。原鉴定书记载“气管内多量泡沫状液体,距环状软骨10.0cm处可见大米饭粒”,应明确“大米饭粒”多寡及对呼吸道的阻塞程度以排除机械性窒息可能。
(三)据2014年病历记载患儿曾因急性支气管炎住院治疗,病情平稳后出院。2018年5月9日抢救记录记载:患儿既往健康。
综上所述,送检的“A市公安局刑事技术大队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所载“系患有间质性肺炎、原发性心肌病基础上发生猝死”的鉴定意见依据欠充分。
五、论证意见
送检的“A市公安局刑事技术大队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所载“系患有间质性肺炎、原发性心肌病基础上发生猝死”的鉴定意见依据欠充分。
北京京城明鉴法医学研究院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1.部分参考文献(略);
2.特别说明( 送检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由委托人负责;本论证意见仅针对送检材料有效;因送检材料不完整、不客观而造成目前分析、判断的偏差或错误,由委托人负责;本论证意见属于学术研究、咨询范围,仅供委托人参考使用,不得作为上访、投诉依据)。
3.组织学病理图片
组织学病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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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质性肺炎(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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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质性肺炎纤维母细胞灶(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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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所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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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所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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