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现有资料的新冠肺炎尸检死因分析
众所周知,系统解剖的主要任务之一为明确“死亡原因”,为此,我们首先须明白“死因”的概念。死因系指直接或间接促进死亡的损伤或疾病,也即,导致死亡发生的“因素”。由于导致死亡发生的“因素”可能为一种或多种,且需对各种因素进行主次或相互关系的分析(死因分析),因此,会出现不同的死因表述,如,根本死因、直接死因、辅助死因、诱因或联合死因,其具体含义再次不赘述。
根据血清学和基因组特点,分离所得的本次传染病致病微生物属β属冠状病毒被命名为“COVID-19”,传染病毒已然明确。故此,确诊病例死亡者,根本致死因素(始动/初始因素)应为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COVID-19入侵致肺部感染(主要为肺泡间质)后引发肺实变和(或)肺纤维化/广泛肺泡细胞受损萎陷/肺水肿致肺功能障碍致呼吸、循环衰竭为直接死因(多系呼吸性死亡:呼吸停止先于心跳停止);死亡机制应为肺泡间质等广泛受损致其不能与血液之间完成有效的气体交换,机体严重缺氧并二氧化碳蓄积失代偿后呼吸、循环功能衰竭。多数无基础疾病死者考虑符合该种表述。对于自身罹患基础疾病如冠心病者、脑梗塞等患者,需要具体分析其在死亡过程中的主次原因力、先后顺序,继而作出相应的死因表述。
我们期待武汉尸检能有新的、更具实质意义的发现,为临床诊治提供积极、科学的指导思路、发挥实证意义。
截止日期:2020年2月26日.中国加油,武汉加油。
文源:www.gzsfwq.com www.jcmj315.com 申明:本文仅为作者个人学术观点,不针对个案评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