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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典”:留置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
日期:2020/10/9       浏览次数:3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推出“每日一‘典’”栏目,每天带你读一则民法典的亮点法条。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如何行使留置权?

请看民法典相关条款:

 

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文案:裴蕾丨设计:吕韶文丨编辑:鲁婧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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