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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典”:借款预先扣息不合法
日期:
2020/10/30
浏览次数:
319
转载自 最高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推出“每日一‘典’”栏目,每天带你读一则民法典的亮点法条。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利息,
可以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吗?
请看民法典相关法条: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版权所有:北京法医司法鉴定咨询中心(北京京城明鉴法医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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