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杀一人的杀伤力,和放过一个的杀伤力,究竟哪个更大?
7月30日,赵志红被执行死刑。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核准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在早前第一、二审的裁判认定中,赵志红共实施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犯罪事实21起。最高院复核事实、证据后,予以确认的为17起。
有4起犯罪事实不予确定。这4起中,就包括了其供认不讳的呼格案。赵志红死不足惜,可惜呼格案的真相也许要长埋在时空的黑洞里了。
呼格吉勒图案又称呼格吉勒图冤杀案,是一起在中国引起了广泛关注的冤案。1996年4月,17岁的呼格吉勒图和工友闫峰值夜班休息时,听到女厕有女子呼救。两人便急忙赶去查看,而女子已经被人强奸后扼颈身亡。
随后呼格吉勒图跑到附近警亭报案,但是却被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局长冯志明认定为凶手。时值全国第二次严打,政治要求是“快、严、准”。
结果案发仅仅61天后,法院在没有充分证据支持的情况下,判处呼格吉勒图死刑,予以立即执行。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呼格吉勒图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流氓罪一案,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6年5月认定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益终身;流氓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认定判处枪决,剥夺政治权益终身。
宣判后,呼格吉勒图以没有杀人动机为由,请求从轻处理,提起上诉。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1996年6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核准死刑。1996年6月10日,呼格吉勒图枪决,17岁。第一枪,他本能地躲过了,但第二枪、第三枪没有。
2005年10月23日,呼和浩特破获一系列杀人案,犯罪嫌疑人赵志红交代的十几起案件中,竟然包括了呼格案中涉及的第一毛纺厂宿舍女厕所的强奸杀人案。
2014年,内蒙古政法委成立呼格案复查组。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流氓罪一案作出再审判决:一、撤销本院(1996)内刑终字第199号刑事裁定和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1996)呼刑初字第37号刑事判决,二、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随后,有关部门和机关迅速启动追责程序,依法依规对呼格错案负有责任的27人进行了追责。
而在口口相传的群众舆论中,在扑朔迷离的媒体报道中,赵志红曾与呼格案出现几次交集:有报道称警方在杨某某体内提取到精斑,在赵志红2005年归案供认其强奸杀害杨某某后,本来已经提取在案的精斑莫名丢失,而真实情况是,1996年案件发生后,警方就提取了杨某某的阴道分泌物送检,没有检出精斑,这是第一例;第二例是,有报道称2007年赵志红的死刑执行被临时叫停,更具体的说法是原本押赴刑场执行死刑的赵志红被“枪下留人”。
这些最后都被证明是不实报道。本次最高院亦是强调,认定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的证据不足,并不是因为赵志红自认真凶。
即使呼格再像是凶手,没有证据他就不是凶手。即使赵志红认自己是凶手,没有证据他也不是凶手。呼格案的再审改判、赵志红案的复核确认,让疑罪从无等保障人权的法律原则和相关司法程序得到了高度的重视和普遍的贯彻。呼格案的真正凶手,很可能还在人间!
如果人有来世,呼格早已又是一条好汉。赵志红今被枪毙,呼格案真相已离我们更远。别找政治思想教育的由头,警长你要提高刑侦审查能力;别去裹挟本就复杂的案情,大众你要挡住民粹的涌流;至于法治,无论如何,请你继续往前,不要回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