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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北京市司法局文件 京司发〔2021〕36 号 北京市司法局 关于法律顾问备案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队伍建设,根据中央依法 治国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切实加强
日期:2021/8/11       浏览次数: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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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司法局文件
京司发〔2021〕36 号
北京市司法局
关于法律顾问备案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队伍建设,根据中央依法
治国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切实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
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意见》(中法委发〔2021〕1 号)
要求,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所属部门(以下统称党政机关)
应当根据工作需要普遍建立以内部法律顾问为主体、外部法律
顾问为补充的法律顾问队伍。党政机关聘任法律顾问应当向同
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外聘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征求同
- 2 -
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意见。为做好相关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党政机关选聘、管理法律顾问应当按照《关于推行法
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6〕
30 号)和《北京市外聘政府法律顾问管理规定》(京政法制发
〔2018〕60 号)的规定执行。
二、党政机关内部法律顾问(个人)由各单位从公职律师
或其他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且专门从事法律事务的
公职人员中择优选任。外部法律顾问可以聘请律师、法学专家
担任,或者聘请律师事务所承担法律顾问工作,由律师事务所
选派律师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三、党政机关外聘法律顾问应当签订聘任合同,聘任期限
一般不超过三年。律师受聘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征求同级司
法行政部门意见,由所在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并签订服务
合同。外聘法学专家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以征求其所在单位
意见等形式进行考察。必要时,可以请纪委、监委等部门协助
了解拟聘人选的有关情况。兼职律师一律以法学专家身份担任
法律顾问。
四、各单位应当于选任或者聘请法律顾问之日起10 日内向
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报送备案表(见附件1、2、3)。法律顾问调
整的,要及时向同级司法行政部门进行备案,并于每年12 月31
日前将全年法律顾问履职情况报同级司法行政部门。
- 3 -
为全面梳理本通知发布前各单位聘请法律顾问情况,请于
9 月1 日前报送各单位法律顾问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各单
位法律顾问工作日常联系人统计表(见附件5)。报送方式:纸
质材料机要发送至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
18601021886@163.com。
各区司法局参照本通知做好本区法律顾问备案相关工作。
联系人:张佳55578662 18601021886
附件:1.内部法律顾问备案表
2.外聘法律顾问备案表(专家)
3.外聘法律顾问备案表(律师)
4.法律顾问情况汇总表
5.法律顾问工作日常联系人统计表
北京市司法局
2021 年7 月28 日_
- 4 -
附件1
内部法律顾问备案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贴照
片处
民族政治面貌籍贯
部门及职务
是否
公职律师
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任法律顾问起止时间
签章:
年月日
- 5 -
附件2
外聘法律顾问备案表(专家)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贴照
片处
民族政治面貌
是否
兼职律师
所在单位职务
身份证号
任法律顾问
起止时间
联系方式
签章(单位人事部门):
年月日
见签章:
年月日
- 6 -
附件3
外聘法律顾问备案表(律师)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贴照
片处
民族政治面貌籍贯
所在律所所内职务首次执业时间
身份证号执业证号
任法律顾问
起止时间
联系方式
签章:
年月日
同级
司法
行政
机关
意见
签章:
年月日
签章:
年月日
- 7 -
附件4
法律顾问情况汇总表
单位名称(盖章):
姓名部门(律所) 政治面貌职务联系方式任顾问起止时间备注
内部法律顾问
外聘法律顾问
填表人: 填表时间:
- 8 -
附件5
法律顾问工作日常联系人统计表
单位名称联系人部门职务座机传真手机备注
北京市司法局办公室2021 年7 月30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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