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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摘要
据委托人称及送检材料载:2021年5月5日SS与他人发生肢体冲突时受伤。经司法鉴定为轻伤二级,现委托人委托我院对上述事项进行专家论证、分析。
二、技术规范
参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鉴定技术规范》、《中国刑事科学技术大全-法医临床学》、《法医损伤学》、《创伤学-基础与临床》、《临床骨科生物力学基础》及《骨折》等相关规定,并结合临床、司法鉴定实践,全面分析,综合审定。
三、分析说明
根据现有送检材料,结合会诊意见,综合分析如下:
(一)跖骨解剖特点
跖骨又名足掌骨,共5块,它参与组成足的纵弓,由跗骨和跖骨借助韧带连接而成。内侧纵弓由跟骨、距骨、足舟骨、3块楔骨和内侧3块跖骨连接构成。外侧纵弓由跟骨、骰骨和外侧两个跖骨构成。跖骨属于长骨,跖骨头的干骺端内部是呈海绵网状结构的松质骨,由骨小梁、骨针和骨片相互连接而成。而骨骺和干骺端外周的皮质骨较薄,骨干外周的皮质骨较厚。
(二)跖骨骨折生物力学特点及成伤机制
1-5个足跖骨中,第1跖骨最粗大,发生骨折的机会相对较少,第2~4跖骨发生骨折机会最大,第5跖骨基底由于是松质骨,常因腓骨短肌猛烈收缩而发生骨折。跖骨骨折“成伤机制”常见于直接外力作用、间接外力作用及应力骨折(疲劳性骨折)三种机制。
2.直接外力常见于高能量重物等暴力砸、压伤足背引起;间接外力作用系指当足底部突然受自下而上的冲击力时,超出足弓的缓冲作用或足弓来不及缓冲释放外力时,将其外力瞬间传导至跖骨并致骨折(基底部常见)。如坠落时足部着地并内翻扭伤,或当剧烈运动过程中,场地不平或过滑时崴脚、跌倒亦可致多发跖骨骨折,尤其是2、3、4跖骨骨折最常见;应力性骨折(疲劳性骨折)在临床上是一种常见的骨科疾病,主要是因为力度较小的应力在跖骨上反复作用,引发跖骨的骨小梁不断经历断裂与愈合,长期轻度的损伤不断积累导致机体自我修复能力下降,进而使跖骨(主要见于2、3跖骨颈部(非基底部),发生率最高达到39~41%)出现骨折。跖骨骨折占足部应力性骨折的首位,其中第 2、3跖骨颈部骨折的发生率最高(当跖骨轴向与地面成35°角时,第2跖骨承受的最大弯曲应力为第1跖骨的20.89倍)。常见于有高强度训练史者如运动员、军人、舞蹈演员等。其原因:骨骼抗折弯和抗剪力的能力相较其抗压能力来说最弱,而由于足弓特有的解剖结构所决定,第2、3跖骨在所有跖骨中承受的弯曲应力和剪力最大。本质上属于过度使用骨骼造成的骨损伤,在超过骨组织弹性模量的应力的持续循环作用下,可引起骨骼组织细微的损伤。当骨骼自身修复的速度低于损伤产生的速度时,细微骨折逐渐累积,最终会在一次突然发力之后甚至无明显外力条件下造成完全性骨折。应力性骨折发病隐蔽,骨折早期容易漏诊。
(三)本例伤者骨折特点及成伤机制
1.本例伤者SS损伤特点:(1)右侧足,右上臂外侧可见皮下出血,提示右侧摔倒时上肢撑地可形成;(2)第2、3、4跖骨基底部系间接暴力(如崴脚)时较为常见骨折部位;(3)足背皮肤无擦挫伤,不支持系足背遭受强大直接外力作用的可能;(4)楔骨撕脱性骨折(肌肉或韧带附着点在维持姿势平衡时强烈牵拉作用所致)支持伤者摔跌时所致。
2.根据上述跖骨骨折“成伤机制”理论,结合本例伤者SS右第2、3、4跖骨基底部骨折特点分析如下:
(1)若系直接暴力损伤,则常可见右足背皮肤擦伤或挫裂创等表皮破损改变,本例右足背未见上述改变,仅见右足背青紫、肿胀,可因骨折后血液由内而外渗出后改变合理解释。故,目前尚不支持其系来自足背直接外力作用(如砸、踹)所致。
(2)间接外力作用主要系指当足底部突然受自下而上的冲击力时,超出足弓的缓冲作用或足弓来不及缓冲释放外力时,将其外力瞬间传导至跖骨并致骨折。如坠落时足部着地并内翻扭伤,或当剧烈运动过程中,场地不平或过滑时崴脚、跌倒亦可致跖骨骨折,尤其是2、3、4跖骨骨折最常见。根据送检资料显示,SS与他人发生肢体冲突的场地明显不平整,在以上运动过程中,理论上可形成右足“空闪”、“扭崴”的成伤机制,结合送检监控视频资料所示,综合分析认为,不能排除(倾向于认定)本例伤者SS右第2、3、4跖骨及楔骨骨折系间接外力作用(如右足“空闪”、“扭崴”)所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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