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俊(徐想 摄)
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局长、新闻发言人陈文俊:
女士们、先生们,下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相信大家也今天在网上看到这个《通知》的全文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个《通知》的有关精神,我们今天请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熊茂平先生,上海市常务副市长陈寅先生跟大家见面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一起出席今天吹风会的还有:国务院办公厅政府职能转变办公室、国务院审改办协调局负责人赵龙飞先生,司法部法治调研局局长李明征先生,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负责人陈烨女士。下面我们先请熊茂平先生介绍情况。
2021-06-03 15:03:43
熊茂平(徐想 摄)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熊茂平: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很高兴参加今天的政策例行吹风会,特别感谢各位新闻界朋友们亲临现场。借此机会,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有关工作的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瞄准最高标准、最高水平,优化政务服务,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要大幅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行为,继续大力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在昨天召开的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 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上,李克强总理再次强调,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并证。
开展“证照分离”改革,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这项改革,实质上是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并以清单方式实施管理,方便市场主体清楚、明白地办理许可证,进入到相关领域经营。改革在便捷市场主体准入准营的同时,要求政府部门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上来。“证照分离”改革,既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延续和深化,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重要举措,对于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在当前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下,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对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促进更多市场主体发展壮大,稳住经济基本盘具有积极作用。
2015年以来,国务院选取116项和47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分两批在上海浦东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逐步向全国复制推广,2019年实现事项全覆盖,梳理形成中央层面设定的52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在全国18个自贸试验区开展改革试点,显著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改革取得了积极成效。
去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调研评估的基础上,国务院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司法部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强化问题导向,形成改革总体方案的报送稿。今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王沪宁、韩正同志审批同意改革方案。4月底,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修改改革涉及的8部法律并在自贸试验区暂时调整适用7部法律。目前,国务院已正式印发《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向全国推开全覆盖改革并在自贸试验区加大改革力度作了新的部署。
《通知》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同时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加大改革试点力度,力争2022年底前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下一步,国务院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司法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扎实实做好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的各项工作,确保实现改革目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让广大企业切实感受到改革红利。我先简单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2021-06-03 15:09:55
陈文俊:
谢谢熊茂平先生,下面我们请陈寅先生介绍情况。
2021-06-03 15:10:49
陈寅(徐想 摄)
上海市常务副市长陈寅:
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大家下午好。非常高兴参加今天的例行吹风会。借此机会,向大家一直以来对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证照分离”改革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重要举措之一。上海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国家有关部门支持和指导下,分别于2015年12月、2018年2月,率先在浦东新区对第一批116项、第二批47项审批事项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相关改革举措先后在上海和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2019年12月起,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和临港新片区,对519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开展全覆盖改革试点;2020年8月起,将其中地方权限范围内的248项事项的改革举措在上海全域推广实施。
在改革过程中,上海市始终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将“证照分离”改革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协同推进,不断攻坚克难、探索创新,坚持“放”和“管”同向发力。
一方面,围绕审批更高效、准入更便捷持续发力,最大限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对改革事项逐一细化制定操作办法、管理制度等,按照“进四扇门”(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要求持续推进改革。对直接取消审批的事项,通过完善市场调节机制、建立现代市场体系、制订标准规范等措施,逐项重构取消审批以后的管理制度。对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逐项制定备案管理办法,明确备案的条件、材料、程序、期限等,让企业明明白白地办事。对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逐项制定告知承诺操作规程,确定相关内容,规范告知、承诺、发证等办理程序,明确后续监管要求。对优化审批服务的事项,逐项修订完善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精简审批条件和申请材料,优化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创新办理模式。
另一方面,围绕事中事后监管更科学、更有效持续发力,最大限度促进市场公平有序。在放宽准入的同时,着力织密织牢市场监管网,通过“管得更好”支撑“放得更开更活”。一是强化后续监管衔接,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推送企业登记信息,对取消审批的事项,及时将相关企业纳入监管范围;对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及时对企业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核查。二是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对企业进行精准画像,对信用好、风险低的企业“充分放手、无事不扰”;对信用差、风险高的企业“重点监管、有事必究”。三是探索动态的风险监管。在城市运行“一网统管”中建立经济治理模块,分析研判政府部门、第三方平台、社会舆情等方面数据,推动实现动态监测、智能预警、快速处置。四是打造多元共治格局,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市场秩序治理,促进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
下一步,上海市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按照改革事项、实施范围“两个全覆盖”的要求,高标准谋划、高效率推进、高质量落实,为市场主体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为社会建立更有效的监管体系。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