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抓实“三进三访”常态化提升融入综治主动性
案例点评:阳江中院创新人民法庭践行群众路线方法,部署开展常态化进镇街、进村居、进生产一线,访基层治理单位、访辖区调解组织、访园区负责同志的“三进三访”工作,强化一线研判施策能力,形成大走访、熟乡情、拓资源、优供给的司法服务基层治理路径。
阳江中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做好职能发挥“切入点、发力点”文章,创新人民法庭践行群众路线方法,部署开展以改进方式为重点、提高适需为关键、制度管理为根本的常态化“三进三访”工作,形成大走访、熟乡情、拓资源、优供给司法服务基层治理路径。工作开展以来,全市人民法庭实现村居走访全覆盖、综治走访全覆盖、镇街联络全覆盖,广大干警与群众联系更加紧密,融入综治更加主动,服务实效更加凸显。
一、以改进方式为重点,落实走访任务
阳江中院召开全市人民法庭工作会议,部署常态化进镇街、进村居、进生产一线,访基层治理单位、访辖区调解组织、访园区负责同志的“三进三访”工作。两级法院班子每年开展调研,同步深入镇村园区,走访“三农”管理部门。近一年,全市人民法庭全员轮动,每周用一到半天专程走访,完成镇街单位、村居委会、产业园区走访973次,产业强村、偏远乡村、案多乡村走访457次,通过大走访发掘民间志愿特色调解组织37个,产业商会行会调解组织21个,乡村调解能手45人,与辖区各镇街联系全面加强,各类解纷资源大幅充实。阳西法院人民法庭与当地“老玛调解室”“老曾调解室”特色品牌对接工作;阳东法院人民法庭听取渔业委员会建议,在休渔期开展涉渔案例宣讲;阳春法院人民法庭利用乡镇圩日等特色节日加强偏远乡村、苏区乡村走访。干警通过走访熟悉乡情民意、产业特点、农村工作,夯实因地制宜“一镇一策”服务基层治理工作基础。
二、以精准适需为关键,提升走访实效
阳江中院部署建立“强化一线指挥、优化案事匹配和大走访、全覆盖、高精准、强示范一体衔接”的“1+1+4”工作体系,加强对人民法庭走访、研判、施策的全过程支持。全市11个人民法庭庭长全部调整配强,提升庭长一线研判施策、快速回应能力。基层法院发挥人民法庭管辖案件裁判规律对主动参与源头解纷、乡村治理的长效助推作用,坚持“办辖区案、管辖区事”,审判主责主业和参与基层治理融合互促。落实市委政法委与阳江中院加强基层治理文件要求,全市人民法庭在各镇街综治中心、产业强村、偏远乡村、案多乡村设立走访联系点352个,完成全市48个镇街综治中心联系点全设立和“一中心一制度”对接工作,实现诉前联调制度化。江城法院人民法庭与综治中心探索婚姻家庭、土地承包等类型案件全部先行联调。全市人民法庭依托“三进三访”做好“桥梁”“纽带”,向综治单位反映情况、提供建议278件次,参与事前研判、支持解纷265件次,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更加丰富充实,回应群众司法需求更加及时精准。
三、以制度管理为根本,强化走访保障
阳江中院针对当前人民法庭审判任务重和工作实际,把握战略主动,加强统筹引领,坚持“用制度促管理、向管理要效率”,把强化管理作为开展“三进三访”、转变工作方式、破解工作难题关键招。各基层法院结合新时期工作任务,制定人民法庭庭长管理职责清单,压实庭长统筹审判、走访、调研各项职责,强化“一线指挥官”作用。人民法庭从有利于完成审判任务、服务辖区工作、从严精细管理出发,“一庭一规”制定管理制度。中级法院、基层法院到人民法庭调研,把听取“一镇一策”工作思路和检查管理职责落实作为“规定动作”。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重点考核职责清单“建没建”、管理制度“有没有”、镇村走访“去没去”、对接机制“用没用”等工作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川县人民法院
创新“3+3+3”工作机制构建社会治理“强动能”
案例点评:灵川法院立足当地基层治理重点,创新“3+3+3”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护航漓江生态安全;坚持诉源治理挺前,构建无讼乡村;打造特色司法服务站,探索立审执全流程司法服务,就地化解矛盾,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供有益样本。
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川县坐落于桂林市北部,漓江流域上游,系漓江生态保护重点区域。近年来,灵川县人民法院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3+3+3”工作机制,下辖的大圩、甘棠、潭下三个法庭为服务漓江生态保护、基层社会治理、诉讼源头治理提供强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建强三个“阵地”,司法护航耀漓江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关于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的重要指示精神,灵川县人民法院在位于漓江核心流域的大圩法庭挂牌成立“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源头守护漓江生态安全,不断擦亮“桂林山水甲天下”金字招牌。一是前移司法服务阵地。出台《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制度。针对漓江流域保护区内违章搭建、高污染养殖等破坏漓江生态行为,向行政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促进基层治理精细化精准化水平,源头预防漓江生态安全。二是延伸司法宣传阵地。巡回法庭干警不定期前往漓江黄金游览流域——大圩段,向渔民、游客进行普法宣传、说案释理,阐明违法成本后果,督促漓江流域段人民群众自觉保护漓江生态;在漓江上游水域—青狮潭水库开展水库巡查等保护生态工作,出台《关于建立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的框架意见》,首个“漓江保护日”相关工作事迹被《人民法院报》头版刊登。三是筑牢司法业务阵地。主动探索刑事、民事赔偿与生态补偿有机衔接的环境治理与修复责任体系,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庭审现场搬到漓江江畔,开展巡回审判和庭审直播,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良好效果,最大程度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相统一。
二、着手三个“构建”,诉源治理“挺”在前
一是构建矛盾化解第一道防线。指导村两委干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村规民约,定期宣传讲解乡村振兴惠民政策,以“谋致富促和谐”为抓手,倡导村民理性选择生活方式。逐步构建起“群众争吵声小了,百姓打牌赌博的少了,大家共同致富的多了”的无讼乡村景象。6个“无讼示范村”均保持零诉讼,甘棠法庭辖区内民治村荣获第四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二是构建联动矛盾调解中心。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治理体系,以县级矛调中心为枢纽,派速裁团队入驻,升级打造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室、三级联调中心、云上法庭等,形成以县级矛调中心为统揽,乡镇、村、各部门开放互动共治解纷机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群众的非讼纠纷解决意识逐步增强。矛调中心自运行以来,实体化解率达到92%。三是构建共享共建联动机制。找准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连接点,建立矛盾纠纷预防机制,下辖三个法庭均与派出所建立《共享共建联防联动工作机制》,完善矛盾纠纷信息共享,联合开展各项社会治理工作。
三、用心三个“打造”,亮出法庭金名片
一是打造特色司法站。积极推出“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司法服务站+巡回审判”模式,因地制宜建立革命历史遗迹、古镇风貌、民族团结、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等特色司法服务站,发挥“院、庭、站、点”四位一体诉讼服务中心的作用。2022年以来,10个站点就地化解基层矛盾189件。二是打造网格联动平台。搭建“法院—综治办—镇—村—网格员”司法服务平台,将全县划分为224个大网格,聘请224名网格员,1236个微网格,“网格法官”整合社会治理资源,用好用活乡村“法律明白人”“一村一辅警”,进行入户摸排巡查,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三是打造立审执一体化法庭。潭下法庭制定《关于开展“立审执一体化”工作协调运行的暂行办法》,构建立审执一体的全能办案模式,开启“全流程”司法服务,一揽子解决群众诉讼需求。今年以来,实现当场立案127件,受理执行案件85件,共计执行金额100万余元。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龙泉法庭
构建“3-1-4”特色枫桥法庭大力推进基层治理
案例点评:龙泉法庭构建“三个结合”调解机制,实现辖区“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打造禁毒宣教品牌,聚焦多发类案审判和调解,发挥审判职能,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基层社会治理,贡献新时代城乡结合法庭建设的有益经验。
海口市龙泉镇位于海南环岛高速公路东西两侧,分布大量原生态火山岩、高尔夫果岭和荔枝林绿化带,拥有丰富的城郊旅游资源和房地开发项目。龙泉法庭作为城乡结合人民法庭,立足审判职能,以建构“三个结合”调解机制、打造一个禁毒教育品牌、发挥司法职能“四个优势”,既让“枫桥经验”落地生根,又结合实际创新做法,切实解决一批矛盾问题,铸就特色鲜明的新时代城郊型人民法庭。
一、建构“三个结合”调解机制
一是“三个主体”结合。在调解主体上,龙泉法庭与镇政府、司法所成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小组,形成“三个主体”联动结合的调解架构。二是“组、会、站”结合。在调解平台上,龙泉法庭在自然村设立调解小组,在村居、物业小区设立调解委员会,在观澜湖小区和景区设立法官调解工作站,努力构建覆盖全域的城郊型人民法庭调解服务网络。三是“联席会议”与“服务中心”结合。在调解形式上,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席会议制度,并且在城西司法所、龙泉司法所、龙桥司法所服务大厅设立“法律服务中心”,加强与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的联系和沟通,彰显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城郊解纷特点。2021年11月10日,龙泉法庭在薛村村委会设立“乡村法治服务中心”,主动开展调解工作达十余次,促成九起纠纷达成调解,化解了包含拖欠农民工工资、损害赔偿在内的重大矛盾,充分有效地发挥了法律服务中心的调处功能,争取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基层治理要求。
二、打造一个禁毒教育品牌
龙泉法庭切实结合城郊发展特点,聚焦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呵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被确立为青少年禁毒学习教育基地,并被确定为海口市龙华区区级助推禁毒领域的社会治理。法庭联合镇政府、团区委、禁毒办、检察室、派出所等部门,持续开展禁毒普法活动,多次针对辖区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每一位接受普法的对象带动每一个家庭,每一个家庭带动每一个社区,将禁毒工作抓好抓实。截至2022年6月,龙泉法庭已实现辖区内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定期组织辖区中小学生参观禁毒文化长廊,通过发放禁毒知识宣传手册、集中聆听法治教育课等方式,巩固禁毒教育成果,有效提高龙泉镇青少年的识毒、防毒、拒毒、禁毒意识和能力。当前,已实现辖区内吸毒人员大幅下降的社会效果,龙泉镇的现有吸毒人员从2019年的197人降至2022年的60人,吸毒人员占比从2019年的3.6%降至2022年的1.09%,同比下降2.51%。
三、发挥司法职能的“四个”优势
一是推行类案分析机制。2019年1月1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止,龙泉法庭共受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438件(其中司法确认案件有116件),建设施工合同纠纷61件。龙泉法庭利用集中审理辖区内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建设施工合同纠纷等涉不动产纠纷的城郊法庭优势,提炼类案审理的关键性要件,通过将合同履行过错、违约责任负担、违约数额调整、工程流转判定、工程造价鉴定、款项支付主体等争议焦点和处理方案予以类型化,形成贴近司法实践的审理规则。二是转化诉调理论成果。结合辖区内诉调对接工作的实际需要,龙泉法庭根据省内外重点调研课题和实务文章,形成调解工作实务指引、司法确认工作实务指引等工作手册。2021年1月至12月,龙泉法庭共受理司法确认案件72件,完成确认72件。三是防范化解潜在风险。针对辖区内龙桥镇观澜湖社区内6家大型房地产开发公司近年涉及房产销售合同案件数呈现爆炸式增长情况,总结案件中存在的社会风险,向乡镇、社区等有关单位提出法律风险防控预案,把社会纠纷化解在前端,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中凸显司法担当。四是开展调解员培训工作。树立“三个重点”的调解培训目标,即重点培训司法所所长和专职人民调解员等调解人员;重点培训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的操作方法、操作流程以及调解方法和技巧,以及培训司法确认的内容和程序、调解技巧;重点剖析辖区内的典型调解案例,提高培训质效。2021年以来组织培训3次,授课140人次。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双福法庭
聚“室站点”之力助推商事解纷加速度
案例点评:双福法庭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以商事解纷为重点、“室站点”结合融入基层治理,实现以诉源治理促基层社会治理,充分体现司法在助企纾困、稳定就业中的服务保障作用,形成多元解纷、助企兴业的“园区法庭范本”。
双福法庭是典型园区法庭,下辖区域拥有五大专业市场,市场主体超10000户,入驻工业企业600余家,其中规上130余家,年生产总值近200亿元,是西部(重庆)科学城重要组成部分,法庭受案中商事纠纷占比超80%。近年来,双福法庭将新时代“枫桥经验”根植于商事解纷全过程,依托“福商调解室”“代表委员联络站”“法治网红打卡点”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着力助企纾困、稳定就业,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赋能增效。
一、“福商调解室”推动商人纠纷商会解
双福新区商会以300余家民营企业为主体,法庭与其共建全市首个商会驻庭调解室,构建一站式解纷模式。一是指导会员企业内部解纷。与商会建立会员企业间解纷共享、矛盾预警机制,定期通报苗头性纠纷,商会调解员及时开展化解,并由“一街镇一法官”机制联系法官给予示范培训指导,会员企业间不仅纠纷减少,更有效增强商会凝聚力,促进企业快速发展,15家企业先后被评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二是发挥商会优势参与调解。与商会签订《合作开展多元化解商事纠纷工作备忘录》,确定商会为特邀调解组织,聘请商会推荐企业负责人、行业专家、法务人员为特邀调解员,并将调解员按工业制造、商贸物流、建筑开发、智能科技、教育医疗分类,精准开展诉前委派和诉中委托调解,弘扬企业家精神,推动商人自治。目前已成功调解案件8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75%,涉及金额5000余万元。同时注重将商会调解与涉企纠纷社会治理相结合,2022年成功调解某地产项目发包方因资金链断裂拖欠民工工资案件349件。新华社、人民日报客户端、《中华工商时报》等予以专题报道。
二、“代表委员联络站”助力商事纠纷合力解
发挥“代表委员联络站”履职服务站、社情民意直通车、为民办实事窗口功能,汇聚多元解纷力量。一是精心选任驻站代表委员。充分发挥代表委员密切联系群众、“人熟”“地熟”优势,结合职业经历、专业特长、关注重点,选任10名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驻站开展工作,其中一半以上来自辖区企业。二是打造专属履职方案。既坚持“当下治”,举办“法庭开放日”邀请代表委员沉浸式体验法庭工作,零距离感受司法,并通过参与诉前调解形成合力。又着眼“长久立”,通过双向发力,联合党代表和代表委员对具体案件系统梳理,围绕辖区商事纠纷类型、特点深入调研,发现可能引发纠纷的长期共性问题,并通过代表建议、委员提案方式予以完善。2022年上半年,驻站代表委员就成功调解商事案件78件、形成意见建议18条,其中与商会共建多元解纷机制、加大“云上共享法庭”使用等多条建议已获采纳并取得实效。
三、“法治网红打卡点”夯筑基层治理长效解
在园区多点布局“法治网红打卡点”,营造诚信、守法经营浓厚氛围。一是将法庭融入法治文化公园。围绕“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打造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将法庭融入公园建设,结合地域名称,原创“福法官来了”特色品牌,“福法官”定期在法治文化公园与企业互动,开展巡回审判、发布典型案例,“面对面”听取企业心声,为企业精准把脉、对症下药。已累计开展活动46次、发布典型案例7个。二是将“车载便民法庭”开进农贸城。依托“一庭两所”机制,在西部地区交易规模、聚集辐射范围位居前列的双福国际农贸城设立“法官联络点”,借助“车载便民法庭”功能全、形式新的特点,与公安、司法共同开展立体化法治宣传,选取典型案件巡回审判,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多元化解纷方案,实现纠纷高效便捷就地化解。目前已合力化解涉农贸城纠纷近千件、开展巡回审判百余次,发放《典型案例手册》《法律风险提示卡》13000余份,涉农贸城诉讼案件同比下降50%以上,平均审理时间20天,裁判自动履行率80%。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赋能基层治理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
案例点评:四川高院聚焦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新需求,以完善农村司法体系建设为契机,优化司法资源配备,强化法庭制度供给,深化法庭日常保障和考评指导,不断提升人民法庭建设水平和服务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推动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近年来,四川高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深悟透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基础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省法院王树江院长带头抓总,深入基层调研,撰写《人民法庭融入基层治理的职能定位与实现路径》,从历史沿革和方法论上助力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支撑。
一、强制度供给,提升法庭服务基层治理源动力
聚焦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新需求,以完善农村司法体系建设为契机,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制度建设。一是优资源配备供给。出台《关于优化人民法庭布局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的指导意见》,对全省人民法庭数量、布局、功能进行优化,撤销99个法庭,优化460多个法庭的管辖范围,设立诉讼服务站3190个,增设法官工作站、巡回审判联系点1114个,形成“庭、站、点”互通互联的梯级基层司法服务网络,实现减庭不减阵,增员又增效。二是推方法路径供给。印发《关于推动全省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构建符合省情特点的“三服务”方法路径,探索人民法庭差异化发展模式,最大限度激发服务基层治理效能。强化乡村法庭基本职能,拓展服务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综合功能。突出城区法庭专业化特征,探索高效快捷的类案治理机制,设立专业化法庭84个。发挥民族地区法庭参与社会治理的桥头堡作用,建成“石榴籽”调解室180个。三是完善考评体系供给。印发《关于对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进行单独考核的指导意见(试行)》,将人民法庭开展诉源治理、服务基层治理工作纳入中基层法院年度考核进行定性考核,开展法庭序列单独考核实行定量赋分,着力构建符合人民法庭工作特点的单独考核指标和考核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建立年度表扬激励机制,鼓舞干警干事创业。
二、重基础保障,提升法庭服务基层治理内生力
聚焦新时代人民法庭基层基础建设短板,以省以下人财物统管为抓手,进一步强化法庭基层基础建设。一是加强人员储备。推动法庭人员配备纳入省委对市州考核,探索事务外包、人员外聘等方式,充实法庭人员配备,法庭庭均人员配备增幅达16.6%;指导调解组织、社工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完善基层治理人才储备,5002名调解员入驻法院调解平台。二是强化物资保障。制定人民法庭物质保障三年规划,省级层面强化资金保障,拨付5000万元专项资金,推动人民法庭装备配备更新换代。印发《加强全省人民法庭信息化建设的通知》,制定推动人民法庭信息化建设“三步走”模式,切实推进人民法庭24小时自助诉讼服务建设,实现电子签章功能全覆盖,保障调解室等便民服务区域实现互联网无线覆盖,建立各类诉讼辅导室307个。三是加强人才培育。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将基层治理能力建设课程纳入人民法庭培训课程,邀请基层治理领域的专家学者开展专项培训,吸纳服务基层治理等业绩突出的6名法庭庭长开展“岗位技能交流”。省法院王树江院长讲授“新时代人民法庭庭长的角色定位”第一课。两年来,共460余名法庭庭长参训。积极参加横向交流,多名法庭庭长受邀在市州乡镇政法委员培训班分享基层治理经验。
三、深精准指导,提升法庭服务基层治理竞争力
聚焦新时代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需要,以完善人民法庭四级职能定位为抓手,强化人民法庭的日常指导。一是完善条线指导。优化充实领导小组组成,实现对多元解纷、环境审判等工作精准化条线指导。延伸院领导联系指导法庭制度,建立审判业务条线对口联系指导制度,在全省范围内设立14个人民法庭联系点,打通省法院直联指导法庭通道,实现一对一精准化指导。印发《关于沱江流域“纽扣法庭”工作机制建设的意见》,强化沱江流域环境资源纠纷协同治理。探索跨审级的类型化法官联席会议,强化类案精准指导。二是搭建交流平台。创设《人民法庭工作专刊》,征集发布人民法庭在服务基层治理等方面的工作动态,挖掘全省人民法庭参与基层治理、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举措。两年来,共刊发22期专刊。设立《我和我的乡村》《最美基层法庭》《最美基层法官》专栏,发布人民法庭干警服务乡村振兴、服务乡村治理稿件63篇,“‘缝纫法官’的三种针法”等文章被最高法院官微采用。三是推动系统治理。推动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从立法层面确定“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与多个省级部门就医疗、劳动争议、金融、道交事故、家事、物业等纠纷预付化解方面持续发力,出台会签《关于开展劳动争议多元解纷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助力劳动争议、物业纠纷等类型化纠纷及地域性纠纷系统治理。组织开展“守护养老—法庭在行动”专项行动,推动养老纠纷防范乡镇全覆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