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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技术2010年第3期 图3 2C-E质谱断裂机理 入我国,这对于我国司法技术检验部门排查和认定该 致幻药物起到了预警作用。 收稿日期:2009-12-28 眶内壁骨折致复视像倒置 法医学鉴定1例
日期:2023/7/30       浏览次数:1783

 刑事技术2010年第3期

图3 2C-E质谱断裂机理
入我国,这对于我国司法技术检验部门排查和认定该
致幻药物起到了预警作用。
收稿日期:2009-12-28
眶内壁骨折致复视像倒置
法医学鉴定1例
黎宇飞,依伟力(中国刑警学院法医学系,沈阳 110035)
关键词:眼眶内壁;骨折;法医学鉴定
中图分类号: DF795. 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 1008-3650(2010)03-0063-02
眶壁骨折系临床法医学鉴定中常见的损伤之一,
因大多数眶壁骨折可引起邻近眼外肌损伤造成眼外
肌功能不良,故单纯眼肌麻痹所致的复视是眶壁骨折
最常见的临床症状之一。一般待眼肌功能恢复或及
时治疗后复视症状大都能消失。因眶壁骨折引起复
视像倒置甚至出现永久性复视的情况较少见,本文作
者在检案工作中遇到1例,现报道如下。
1 案例资料
杜某,男,56岁。2003年2月28日晚,杜某因故
被他人用拳击伤左眼部,伤后到当地医院进行诊治。
病志记载:左眼睑高度淤血肿胀,球结膜下淤血、肿
胀,角膜透明。眶部CT片示:左眶内壁连续性中断,
左筛窦内可见软组织影,左内直肌肿胀,向内侧移位。
2003年5月17日查体:左眼视物模糊,重影12天。
诊断:左眶内壁骨折;外伤性眼肌麻痹(左)。2003年
10月13日北京某医院查体:双睑(-),睑结膜无充
血,前房及瞳孔(-),角膜清,晶体清,左眼外转稍受
限,余各向运动好,交替遮(-)。眶部CT片示:左筛
窦内仍可见软组织影,内直肌粗细正常,嵌入筛窦。
同视机检查结果:双眼水平同侧复视,向左方注视复
像间分离最大,周边物像属左眼。复像及同视机检查
结果,麻痹肌应在左眼,系外直肌麻痹像。诊断:外伤
性眼肌麻痹(左);左筛骨骨折。当地鉴定机关评定为
重伤,后当地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复视症状与眼肌损
伤不符”,重伤不予认定。2007年9月21日当地法院
就其双眼复视损伤程度重新提出鉴定。法医学检查:
双眼瞳孔反射灵敏。佩戴三棱镜,双眼前视时,左侧
代偿头位。双眼前节炎症(+),角膜、前房、瞳孔正
常,双侧等大,光反应敏,双眼晶体皮质轻度混浊,眼
底:未见明显异常。查眼位:遮盖固视眼,左眼角膜应
光法见反光点位瞳孔中心偏左上约10°~ 15°,眼球运
动,左外转时略微受限。同视机检查:双眼水平同侧
性复视,系左外直肌麻痹型。
2 讨论
眶壁骨折损伤眼肌后,出现的复视症状大都为因
受损眼肌功能麻痹所表现的复视,如外展肌群(外直
肌、上下斜肌)麻痹产生同侧性复视,内转肌群(内直
肌、上下直肌)麻痹产生交叉性复视[1]。复视像倒置
是一种不能用单纯的一条眼外肌麻痹进行解释的无
规律复视[2]。当进行复视像检查时,分别向水平两侧
或上下垂直移动灯光,水平方向在鼻侧及颞侧出现交
叉复像和同侧复像的反向性变化,垂直下转时患眼像
在下方,垂直上转时患眼像在上方,则被称为复视像
倒置[3]。复视像倒置产生的主要机理系眶壁骨折伤
及眼肌后,该眼肌因损伤引发炎症反应并与周围软组
织发生粘连或受损眼肌直接嵌顿于骨裂隙或颅骨各
窦腔内,使眼肌的运动受限而产生与单纯眼肌麻痹性
复视的症状完全相反的限制性复视。其中以眶内侧
壁及眶下壁爆裂性骨折伤及相应眼肌时最易发生复
视像倒置[3]。
本例被检者杜某左眼外伤致眶内侧壁骨折并伴
有内直肌损伤,但目前未出现内直肌麻痹应有的双眼
交叉性复视,而是表现为双眼同侧性复视的有关症
状,医院多次同视机检查亦提示杜某为左眼外直肌麻
痹性复视。其形成原因即为损伤的内直肌嵌入筛窦
内,致其运动受限而出现复视像倒置。且一年后CT
检查仍显示内直肌嵌顿于筛窦内,说明因嵌顿时间
长,内直肌与周围组织发生粘连使其功能受限,加重
了内直肌的运动障碍。法医学检查时,左眼运动并未
出现明显的外转受限,且眼位亦未见明显异常,主要
是因为眼肌损伤后出现的明显运动功能障碍可在一
段时间后因协同肌的代偿作用可表现的不明显。但
其已不能完成与配偶肌的协调运动,因此仍会出现复
视。本例杜某左眶壁骨折致内直肌损伤时间长,其复
视症状已转变为不可逆性复视,故依据《人体重伤鉴
定标准》中相关条款,损伤程度应评定为重伤。
复视像倒置性复视的认定最关键的问题是确认
损伤的眼肌是否发生嵌顿或粘连。因眼肌功能限制
·63·
DOI:10.16467/j.1008-3650.2010.03.029
刑事技术2010年第3期
性复视与其拮抗肌单纯麻痹性复视的临床表现极为
相似,故临床上常将复视原因误诊为拮抗肌麻痹所
致,如本例临床多次诊断为左外直肌麻痹性复视。因
复视检查结果主要是被检者的主观反应,此时鉴定人
因被检者的临床症状与眼肌损伤不符,极易误认被检
者存在视功能伪装而做出错误的判断,尤其是伤后一
段时间眼肌发生代偿,使眼球运动及眼位检查等主观
表现无明显异常时更具迷惑性,因此在鉴定中应注意
两者的区分。此外,一些眶壁骨折后表现的复视开始
为单纯眼肌麻痹性复视,一段时间后出现复视像倒
置,此时应特别注意是否为受损眼肌发生粘连导致
的。复视像倒置是眶壁骨折后眼肌嵌顿或粘连的特
征性表现,若粘连、嵌顿早期不经积极治疗,复视将转
变为永久不可逆性复视,且手术亦不能纠正。因此对
于此类案例的鉴定应建议病情稳定时或在眼科手术
后再予以评定损伤程度更准确客观。
参考文献:
[1] 惠延年.眼科学[ 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2:
182-188.
[2] 赫雨时.非共同性斜视的特征和分类[A].天津眼科医院
眼科临床实践编写组.眼科临床实践[M].北京:人民卫
生出版社,1976:283.
[3] 王孜,王介平.复视像倒置对眼眶爆裂性骨折的诊断价
值[J].眼外伤职业眼病杂志,2005,27(11):808-809.
收稿日期:2009-11-09
1起重大交通事故现场的
分析重建
胡向阳,刘祥伟,毛 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
院,武汉 430000)
关键词:交通事故;现场重建;现场分析
中图分类号: DF794. 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 1008-3650(2010)03-0064-02
近年来各级政府都非常重视道路建设,交通运输
业得以高速发展,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支持。但
是交通事故、甚至是恶性交通事故也急剧增加,交通
事故的鉴定任务也日显繁重。交通事故的鉴定往往
涉及车与车、车与人、车及人与物的接触、碰撞及相对
运动的过程和状态的判断,是一项极为复杂的检验活
动,经常需要运用运动学和动力学知识进行分析。本
文结合一起交通事故介绍了运动学和动力学知识在
交通事故现场重建中的运用。
1 案件简介
2008年11月26日21时10分,李某(男,17岁)
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搭载张某(女,16岁,右手抱着
李某,左手拿着一把长约40cm的砍刀)沿107国道由
孝感驶往武汉,在行驶途中与隔离墩相撞,致使二人
死亡及张某腹中婴儿死亡。事故发生一个小时后,车
牌号为鄂AXXXX5轿车驾驶员报案,称发现交通
事故。
现场勘验发现,摩托车由西向东行驶撞到隔离墩
上(见图1,A点),被撞隔离墩上留有碰撞痕迹,在右
侧路面上留有向右前方长约20.3m的刮擦痕迹。离
图1 交通事故现场示意图
隔离墩被撞击点左前方反
向车道6.31m处发现向
后的喷溅血迹(见图1,D
点),血迹断续延伸至离撞
击点1.41m死者所在位
置,该处地上有2.5m×
2m的血迹(见图1, E
点)。鄂AXXXX5轿车左
侧翼子板的后边沿与车门
接触处有两处明显的内凹
陷变形,左前车轮向上弯
曲变形(见图4)。李某尸体右侧颅骨凹陷,右侧面部
及眉骨处有挫伤,张某尸体双侧胫腓骨骨折,左腿接
近腹股沟处有两处锐器创口。
在该交通事故中,委托人要求鉴定车牌号为鄂
AXXXX5轿车同摩托车是否发生碰撞,并合理解释
事件发生的经过。
2 摩托车与隔离墩撞击瞬间人和车的运动状态分析
李、张二人在驾驶摩托车行驶过程中,张某右手
抱着李某,并左手拿一把长刀置于其左大腿上,当摩
托车撞到了道路中间的隔离墩,前轮在碰撞后速度下
降,而摩托车前后部因惯性作用向上反弹,李某臀部
随车后部向上反弹,而张某握刀把的左手相对静止,
因而刀和大腿形成了相对运动,形成了张某左大腿接
近腹股沟处的刀痕。
摩托车由左侧冲撞隔离墩后,摩托车受到隔离墩
右前方向反的作用力作用,摩托车沿着反作用力的方
向运动(见图1,A C方向),倒地后向右前方向滑行,
形成了长达20.3m的划擦痕迹。
摩托车同隔离墩撞击后,摩托车向右前方向滑
行,而其上的李某和张某因惯性作用继续以在摩托车
上获得的初速度和方向运动,即以平抛运动的方式向
左前方飞去。该平抛运动可以分解为垂直方向上二
人的自由落体运动和水平方向上的匀速运动。垂直
方向上,两人运动的高度h为二人的重心点与轿车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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