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眼耳鼻
眶内壁骨折的法医学鉴定
周玉林杨晓东李红彬朱英超王强,
四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吉林四平
双辽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吉林双辽
伊通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吉林伊通
眶内壁骨折在法医临床鉴定中比较常见。《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条规定眶壁骨折
评定为轻伤二级,但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由于标准中没有对什么是“单纯眶内壁骨折”进行规定,
导致不同的鉴定人对其理解不同。另外,不同学者的观点也不甚相同。因此,在实际办案中,不同
的鉴定机构,对同一案件做出的鉴定结论不同,导致当事者双方上访、告状,使案件无法正常处理,
也对法医鉴定的客观、真实性产生了怀疑,在社会上造成了负面影响。如何正确理解“单纯眶内壁
骨折”的含义,是正确做出此类案件鉴定结论的基础。本文作者根据所收集到的例已证实为新
鲜眶内壁骨折的医学资料进行分析,结合医学及法医学资料中关于单纯眶内壁骨折的论述,对《人
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的单纯眶内壁骨折的含义进行探讨,提出观点,与同道商榷。
资料与方法
资料来源于四平地区自年至年共年间的法医临床鉴定案例。符合以下条件:(
眼部有外伤史;(临床上已确诊为眶内壁骨折;(不伴有其它部位骨折;(眼球完整,结构
正常;(不伴有神经损伤;(不伴有眼附属器损伤。
对例眶内壁骨折的医学资料进行了以下统计与分析:伤者性别、年龄,临床表现,治疗方
法,愈后等。
结果
性别、年龄
男性例,女性例;年龄最小者为岁,最大者岁,以至岁居多,共例,占
总数的。
临床表现(表
眶内壁骨折临床症状及体征常表现为眼睑及眶周软组织青紫、肿胀,结膜下出血,视力障碍,
眼球运动障碍、复视,眼球内陷或突出等。见表。
表眶内壁骨折临床表现
临床表现软组织青紫、肿胀结膜下出血视力障碍复视眼球突出或内陷
例数例例例例例
百分比
治疗方法
眶内壁骨折的治疗包括保守治疗和手术治疗。对于明确显示没有眼外肌的嵌钝,眶内软组织
法医临床学理论与实践
疝入窦腔较少者,可采用非手术治疗。手术目的尽量消除复视及矫正眼球内陷。本组案例中经手术
治疗例,余均经保守治疗。
治疗方法与愈后
例中经手术治疗例,均无明显后遗症状及体征。保守治疗例,遗留眼球运动功能障
碍引起复视例,眼球内陷例,余无明显临床症状及体征。
讨论
眶内壁的解剖结构特点
眶内壁呈长方形,矢状位,由块顿骨构成;额骨角突与泪骨构成前部及泪囊窝;中部占内壁
的大部分,是筛骨纸板,厚仅为后部小块为蝶骨,中间大部分与筛窦相接。暴力作
用于外壁,然后外壁传递给眼球一个外力,使眼球受到挤压,引起眶内组织对内壁产生压缩力致眼
眶内壁骨折。
眶内壁骨折临床特点
眶内壁骨折也是爆裂性骨折多见部位。内壁骨折时若内直肌鞘及软组织嵌入骨折缝内,限制眼
球运动而出现复视;由于眶内壁大部分薄弱,骨折时多形成骨折片,骨折片移位,眶腔容积增大,
早期也可出现眼球内陷。对于明确显示没有眼外肌的嵌钝,眶内软组织入窦腔较少者,可釆用
非手术治疗。对于眼球运动明显障碍,复视范围较大;眼球内陷明显,影响外观;牵拉试验阳性,
无恢复趋势;证实有眼外肌嵌顿,以及较多的眶内容疝出的应尽早采取手术治疗。手术目的就是
尽量消除复视及矫正眼球内陷。本组资料显示例眶内壁骨折伤者入院时出现视力障碍例,占
全部案例的出现复视例,占全部案例的出现眼球突出或内陷例,占全部案例的
。说明眶内壁骨折患者伤后的临床症状及体征给当事人的自我感觉伤情较重。但本组资料显示眶
内壁骨折以保守治疗为主,且愈后较好,很少遗留后遗症状及体征。例伤者中未经手术治疗的仅
有例出现了后遗症状,其余未遗留明显症状及体征。经手术治疗的只有例,两例因伤后有复视进
行了手术治疗,例因伤后眼球明显后退进行了手术治疗,例无明显原因也进行了手术治疗。上述
例愈后未遗留任何功能障碍。这也可能是把单纯壁内壁骨折放在轻微伤条款中的原因之一。
法医学鉴定中应注意的问题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条规定眶壁骨折评定为轻伤二级,但单纯眶内壁骨折除
外。第条规定眶内壁骨折评定为轻微伤。由此看出,眶内壁骨折即可以评定为轻伤二级,
也可以评定为轻微伤,关健是准确确定眶内壁骨折的类型。什么叫单纯眶内壁骨折?由于不同的书
籍论述不同,导致不同的鉴定人对该条款理解也不同,是当前眶内壁骨折鉴定中争议的焦点。医学
资料记载:眼眶骨折分为单纯眶壁骨折和复杂眶壁骨折两大类。单纯眶壁骨折是直径大于眶口的物
体钝性打击眼眶,导致眶壁薄弱处破裂骨折,通常发生于眶底、眶内壁或眶底和眶内壁共同骨折。
单纯性眼眶骨折又称爆裂性骨折。由于眼眶的眶内壁和眶底骨质菲薄,一旦受到外力的作用极易造
成骨折和移位,眶内软组织疝或嵌顿到筛窦和上頜窦内。复杂眶壁骨折又分为颅眶骨折、鼻眶筛骨
折和眶颧颂骨折等。由此可认为,单纯眶内壁骨折就是不伴有其它部位的骨折,和伴不伴有其它软
组织或器官损伤无关。庄洪胜认为眶内壁的粉碎性骨折或骨缺损的,就不是单纯眶内壁骨折,可以
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条眶壁骨折评定为轻伤二级。邓振华等认为单纯眶骨骨
折少见,多伴有邻近组织或器官损伤;这说明眶内壁骨折只要伴有邻近组织或器官损伤的就不能叫
作单纯眶内壁骨折,就可以评定为轻伤二级。而陈晓瑞认为单纯眶骨骨折对视觉功能影响较小,如
合并眼外肌或眼神经损伤,则可发生复视、视力障碍、眼球运动及感觉障碍等;这可以认为眶内壁
骨折不论是否合并了其它组织器官损伤均应叫作单纯眶内壁骨折,这与医学资料分类相同。为了配
合《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实施,公安部、司法部均发行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释义或适
用指南》一书,书中认为“绝大部分眶内壁骨折无功能影响,或随着出血吸收和水肿消退,眼球运
动功能障碍有的可缓解,预后较好,亦不留功能障碍,属单纯眶内壁骨折。”这于本组资料总结的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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