眶内壁骨折损伤鉴定2例
朱骥,盛健,刘万胜
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刑事科学技术室江苏扬州225009
1案例资料
1.1张某,男,32岁,工人。
2015年6月12日因纠纷与他人发生打斗,被他人拳击伤眼部,后送至医院进行检查。病历记载:
眼部拳击伤2小时入院,双眼青紫肿胀,球结膜稍充血,两侧瞳孔等大等圆,光发射灵敏。CT检查示:
双眼眶内侧壁骨折。经医院对症治疗,好转后出院,2015年11月1日经某司法鉴定所损伤程度鉴定,
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2.3g条款规定,张某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一级。
1.2王某,男,25岁,无业。
2016年1月2日酒后与他人发生打斗,被他人打伤眼部,后至医院进行检查。病历记载:头面部
拳击伤1小时人院,双眼部及鼻根部青紫肿胀,球结膜充血,瞳孔检查不配合。CT检查示:双眼眶内
侧壁骨折。经医院对症治疗,好转后出院,2016年4月1日经某区公安分局刑事科学技术室损伤程度
鉴定,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2.4f条款规定,王某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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