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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送检材料所载“伤者”的伤情进行损伤程度专业论证
日期:2023/9/24       浏览次数:497

  {本文系京城明鉴真实案例,转载请注明来源}

一、检案摘要
据送检材料载:2023年4月24日SS被他人殴打致伤,现委托人委托我院对上述事项进行专家论证、分析。
二、技术规范
参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部令第132号)、《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T 0111-2021)、《法庭科学人体损伤检验照相规范》(GA/T 1197-2014)及《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SF/T 0112-2021)等相关规定,并结合临床、司法鉴定实践,全面分析,综合审定。
三、阅片所见
12023425日左手X线片示:左手5掌骨远端骨质不连续,断端移位,提示掌骨完全性骨折。断端未见骨皮质明显变薄、骨小梁稀疏改变,周围软组织肿胀。
(2)2023年4月26日左手CT平扫+三维重建片示:左手第5掌骨远端粉碎性骨折,提示掌骨完全性骨折。断端未见骨皮质明显变薄、骨小梁稀疏改变,周围软组织肿胀。
四、分析说明
根据现有送检材料,综合分析如下:
(一)损伤程度论证
2023年4月24日“伤者”SS被他人殴打致左手第5掌骨远端粉碎性骨折,外伤性鼓膜穿孔(左),耳廓挫伤(左)等,经临床行对症、支持等治疗,目前阅片见第5掌骨远端完全性骨折,仅就该“骨折”而言(不涉及伤病关系),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第5.10.4d)条及A.4条之规定,构成轻伤二级。
 (二)伤病关系分析
病理性骨折是由疾病原因引起的骨组织疏松,骨质疏松患者由于骨量减少或(和)骨组织结构破坏,骨强度下降、骨脆性增加,在遭受较轻作用力时发生骨折。其骨质表现为骨皮质萎缩、变薄,骨小梁变细,数量减少。可通过测量密度来判断骨骼强度,临床通常使用T值等来判断骨密度是否正常。若系骨肿瘤侵蚀明显时,可见弥漫性骨质疏松征象以及皮质骨明显破坏、变薄,虫蚀样缺损表现。
首先,本例“伤者”现有影像学资料未见其左第5掌骨断端处存在明显骨皮质变薄、骨小梁稀疏等骨质疏松改变,尚无确切证据表明其存在骨强度下降及骨脆性增加而引发的病理性骨折。其次,即便“伤者”存在可能导致病理性骨折的骨质疾病基础,但若有证据表明其掌骨遭受的外力作用足够大,即使是正常掌骨同样会发生骨折时,其伤情程度的评定同样不会因掌骨存在疾患而受到影响。
五、论证意见

 

“伤者”SS第5掌骨远端完全性骨折,仅就该“骨折”而言,构成轻伤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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